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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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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全面落实省、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06其中工作动态69条、环境保护23条、项目环评75条、行政执法27条、解读回应2条、概况信息2条、工作计划2条、财政预决算2条、提案办理1条、权责清单1条、行政强制公示1条、政府信息年度公开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依申请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坚持做好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核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公开发布的信息进行全流程备案。所有栏目的信息都严格按照 “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地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提升信息发布平台功能,进一步规范栏目建设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2023年,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信息104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73

(五)监督保障责任落实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地发展,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局分管负责人定期对各股室所涉及公开的内容进行检查督查,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不够强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工作部署,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总结工作方法,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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