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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渔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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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农牧渔场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电子版通过奉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engxi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奉新县农牧渔良种场办公室联系(地址:奉新县干洲镇枧下村农牧渔良种场;电话:0795-4537002;邮编:3307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农牧渔场以“三比三争”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政务公开与办事服务深度融合,以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出发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关键,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公开与服务相结合,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服务体验。有力促进全各项工作开展,使我政务公开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现将我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我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条,其中,工作动态180条,公开指南1条,解读回应19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权责清单1条,概况信息2条,政策文件15条,工作计划2条,人事信息5条,财政预决算3条,营商环境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依申请公开0条(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照《条例》的规定,2023年,我开展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共收到依申请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我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公开标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经办公室审核处理后进行信息公开,对群众难理解的政策文件,及时上传政策解读,让群众即时了解各类政策,增强参与感。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我及时公开各类信息,维护好农牧渔场政务公开平台的日常运营。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利用便民服务中心场地,围绕信息公开、服务展示、查阅获取三大功能本着为民服务、方便办事的原则,我场根据实际,在奉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同时在便民大厅、村党群服务中心周边等醒目位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在便民服务大厅的办事窗口,各部门人员负责解释宣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我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强化机制,成立农牧渔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场长、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场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全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同时,结合本场工作实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我场便民服务中心楼核心区域,按照“有标识、有制度、有人员”的原则,打造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为核心的政务公开专区。制定统一标识、统一设备、统一资料、统一功能、统一管理等“五统一”建设标准,规范专区建设内容,按照“惠民、便民、利民”原则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政务公开服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不充分。政务公开平台宣传力度不够,未能全面、及时地公开相关信息,导致群众对一些重要事件和政策不了解,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内容还不够贴近群众生产生活。

二是政务公开方式不够多样化。群众了解政务信息方式主要是向身边工作人员了解或者是张贴出来的公开公告栏,获取信息渠道较为单一。在公开信息时,主要采用传统的公告板、宣传册等方式,这种方式不利于公众及时获取信息。

三是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还有待健全。监督形式大多为被动接受上级检查,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增加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进一步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所有相关信息都能得到及时、全面的公开,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二是创新公开方式细化公开内容除了传统的公告板、宣传册等方式,充分利用网络科技,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公开体系,更加快速、便捷地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覆盖面。在公开信息时,尽可能地提供详细的信息,包括政策的制定背景、实施细节等,以便公众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内容。

三是建立反馈机制,回应群众关切设立互动栏目、意见收集处等,建立完整的信息反馈渠道和机制,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公众对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优化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公开透明,加强监督和评估实施动态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加强日常监测整改,加大对错敏词汇排查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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