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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岸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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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岸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为全面反映2023年度赤岸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赤岸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通过奉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栏目网址: http://www.fengxin.gov.cn/fxxrmzf/caz/bmxxgk.s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赤岸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赤岸大道601号,电话:0795-4617417,邮编:330700)。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赤岸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开、合法、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进“五型”政府建设。经过认真对照检查,现将我镇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4条,其中,工作动态63条,公开指南1条,解读回应20条,政府工作报告2条,权责清单1条,行政权力运行20条,概况信息1条,政策文件14条,工作计划14条,人事信息7条,财政信息8条,应急管理35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简介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两化”专栏7条,村务公开92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94条。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受理依申请公开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将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问题等纳入重点公开内容,进一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领域全覆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平台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务发布与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民互动。加大网站信息发布和更新力度,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完善赤岸镇网站栏目设置,做到无空白栏目、无延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

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常态长效。积极配合不定期巡检网站、季度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认真对照测评进行问题查摆和整改。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深化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纳入村年度目标考核。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无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策公开方面,不能及时与市、区多部门保持一致,存在更新时间上的滞后性;二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三是政策解读工作不够细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我镇将在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紧跟上级部门步伐,及时跟进、公开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二是做好做实信息公开,尽量多公开,及时公开,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领域,做到“能公开多公开,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争取做到深入浅出,用直白的语言、规范化的表格解读相关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赤岸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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