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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机构设置(内含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办公地址、电话、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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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六)承担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 )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及清理、废止、修订工作。

    (七)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和管理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九)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息股、指挥中心)。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协调实施和检查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综合统计、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起草、公文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外事工作,协调对外法治交流与合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并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本系统中央、省级、宜春市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管理本系统的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采集、发布、编辑等工作;指导本系统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建设工作,制定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网上巡查监督、收集汇总信息、应急处突指挥、建设互动机制、服务领导决策等工作。

    负责人:李雯          联系电话:0795-7901700

   (二)政工股。负责局机关、各司法所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建、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党风廉政教育、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和奖惩工作。

    负责人:吴外勇        联系电话:0795-7901709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县社区矫正中心)。指导、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和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蒙杰        联系电话:0795-7901710

   ()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股(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受理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提出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制度的建议;承担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性工作;办理县政府和县行政复议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熊荞          联系电话:0795-7901713

)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起草编制依法行政工作规划,拟订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承担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协调服务、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以及依法行政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核发管理行政执法证件;负责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认证、清理、废止、修订和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对有关部门报送政府审议的文件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调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负责人:刘竟成        联系电话:0795-7901717

)普法依法治理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周小丽       联系电话:0795-7901711

)基层管理股(县医疗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定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组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全县医疗纠纷的化解工作,联动化解县医疗机构重大医疗纠纷;负责县医疗纠纷调处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胡菁菁       联系电话:0795-7901707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机构及人员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人:林琳         联系电话:0795-7901708

负责人:刘晓娟       联系电话:0795-7901705

局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领导分工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奉兵: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燕华: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宣传、机构编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个规定”执行、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分管股室:政工股、局机关党总支。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华:分管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县、依法治理、普法、法治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分管股室:普法依法治理股(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县普法办)。

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徐宁:分管公证、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规划和建设、老干部、统战、财务、物资装备采购与管理、车辆管理、后勤管理、统计、安全、保密、关工委、12345政府服务热线、对标工作、政务服务、权责清单、深化改革、乡村振兴、城市创建、机关信访、高质量考核工作。分管股室:办公室、公证处。

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张剑:分管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监督、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关行政执法、行政检查工作。分管股室: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股(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公职律师办公室)。

四级主任科员洪亚丹:分管司法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法学会工作。分管股室:基层管理股。

四级主任科员魏建平:分管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分管股室:社区矫正管理股(县社区矫正中心、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八级职员张宗红:分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团委、妇联、教育工作。分管股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四级调研员帅林墩:协管党建、老干部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周开春:协管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孙祥霖:协管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四级调研员金元生:协管党风廉政建设、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

四级调研员孙有华:协管党建工作。

四级调研员刘国祥:协管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

四级调研员黄彩龙:协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级调研员黄永龙:协管宣传报道、精神文明建设。

一级主任科员刘强:协管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规划与建设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吴靖勇:担任石溪管委会桃源村驻村第一书记。

四级主任科员刘少秋:协管司法鉴定工作。

各班子成员同时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AB岗安排

邹奉兵与张剑互为AB岗;

肖燕华与洪亚丹互为AB岗;

胡华与魏建平互为AB岗;

徐宁与张宗红互为AB岗。

互为AB岗的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或请假时,相应的另一方应主动接替其分管的工作,特殊情况由局主要领导协调指定。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应星北大道33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5-7901700

负责人:邹奉兵


奉新县司法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法定依据

实施科室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址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1

负责起草编制依法行政工作规划,拟订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县司法局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

行政执法监督股

刘竟成

0795-7901717

地址:奉新县应星北大道331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县司法局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

各股室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3

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 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县司法局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

普法依法治理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周小丽

0795-7901711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 府各部门、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4

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承担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协调服务、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以及依法行政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县司法局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

行政执法监督股

刘竟成

0795-7901717

5

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受理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提出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制度的建议;承担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性工作;办理县政府和县行政复议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股

梁江

0795-7901713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6

负责指导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机构及人员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法律服务工作。

县司法局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张宗红

林琳

刘晓娟

0795-7186148

0795-7901708

0795-7901705

(六)承担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及清理、废止、修订工作。

7

承担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及清理、废止、修订工作。

县司法局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

行政执法监督股

刘竟成

0795-7901717

(七)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和管理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8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定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组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县司法局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

基层管理股

胡菁菁

0795-7901707

(八)指导、监督和管理社区矫正和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9

指导、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和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司法局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

社区矫正管理股

张蒙杰

0795-7901710

(九)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10

负责局机关财务并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本系统中央、省级、宜春市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县司法局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

办公室

李雯

0795-7901700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工作。

11

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工作。

县司法局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

政工股

吴外勇

0795-7901709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司法局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

各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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