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保障房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保障房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保障房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保障房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奉新县保障房服务中心是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项目建设、房源管理、租赁管理、租金收缴、房屋维修养护、小区内部公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安全使用等服务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奉新县保障房服务中心为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单位,内设三个股室,分别为保障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股、公房管理服务股。
编制人数小计1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8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3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6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9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在职人数7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1人,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 奉新县保障房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保障房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奉新县保障房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13.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9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8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奉新县保障房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13.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8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3.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8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3.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79.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3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8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3.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8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2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奉新县保障房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3.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8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3.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8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3.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79.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3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8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3.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8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2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奉新县保障房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无变化,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奉新县保障房服务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无变化,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奉新县保障房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资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支出的离退休经费。
(三)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