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词
奉新县扫黑办主任 江小青
(2020年12月25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奉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奉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记者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同时,也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奉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大家坚守新闻工作初心,守正创新的精神表示崇高敬意!下面,我简要地向大家介绍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情况。
2018年中央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奉新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政治任务来实施,作为增进群众福祉、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具体措施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工作亮点
奉新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的精心指导下,稳步扎实开展专项斗争。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亮点简要概况为“1、2、3、7”:
夺得一个殊荣。三年专项斗争全县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在全省、全市靠前。2018年度公众安全感位列全省第四、全市第一,2019年全年公众安全感位列全省第25位,2020年上半年扫黑除恶群众满意度列全省第20位,全市第一。全县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捣毁两个黑社会组织。一是罗文、罗武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从未有办理涉黑案经验的情况下,县检察院43天内审结该案,属全市第一例未办理退补手续的专案。县人民法院2个月内对该涉黑案作出有罪判决,该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全省审理的7个典型涉黑案之一。二是罗贤坤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9年12月28日,奉新县公安局对以罗贤坤等人为首的犯罪集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后由市里指定异地管辖,铜鼓县检察院向铜鼓县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铜鼓县法院正在审理中。
创新三项工作方法。一是开展“农村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要求一、二、三类乡镇至少摸排3、2、1条以上有效线索,落实乡镇(场、管委会)党委书记“签字背书”制度,打击效果显著,得到了市扫黑办的肯定。二是县法院积极创新执行方式,首次尝试向社会发布涉黑涉恶案件执行悬赏公告,涉及人员61人,总标的额1000余万元。公告发布后,江西政法、法治江西等公众号平台纷纷转载,点击量达3.6万次。三是延伸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触角,推行“老娘舅”调解模式,创新基层治理新模式。2020年7月,“老娘舅”调解模式被江西省电视台、江西省广播电视台、新法制报等多家媒体联合采访报道。
打掉七个涉恶团伙。三年专项斗争中我县共打掉7个涉恶团伙,分别为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5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分别为邓晨森、简德标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帅歌星恶势力犯罪集团。邓晨森、简德标分别为宋埠镇夏泽村原书记、原主任,该案被列为侵蚀农村基层政权典型案例。
二、做法成效
第一,提升站位,强化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公检法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多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对专项斗争中的重大问题、重点任务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过问推动。
第二,打深打透,不留死角。一是深挖线索。出台《奉新县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勇于检举揭发、提供线索。严格落实线索管理规定、“三长”责任制、“签字背书”制等有关要求,规范线索核查流程。截至目前,县扫黑办累计收到各类线索531条,已核查531条,查结率100%,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8.35万元。二是破案攻坚。截至目前,全县共刑事拘留涉黑涉恶人员233人,抓获涉黑涉恶逃犯196人,投案自首66人,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87起,冻结查封资产2945万余元。三是惩腐打伞。集中力量开展“惩腐打伞”攻坚行动,强力“打伞破网”。截至目前,全县共对涉黑涉恶问题立案29人,其中组织、领导、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6人,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立案 2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立案10人,推动专项斗争不力立案1人,失职失职立案10人,共收缴涉黑涉恶违纪违法款2330万元。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5人,其中诫勉谈话5人,书面检查10人,提醒谈话7人,批评教育3人。四是打财断血。截至目前,全县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到位397.44万元。
第三,强化监管,治理乱象。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管,健全完善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县政府专门成立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乱象,集中强力整治。针对暴露的问题,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发出“四书一函”,接收单位及时整改落实。目前全县全县共发出“四书一函”77份,整改回复77份,整改率100%。
第四,健全机制,凝聚合力。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准确把握专项斗争规律,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初步形成了“打防管建”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梳理长效机制,及时收集、分类整理,严格审核把关,对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制度及时废止,防止制度“打架”。目前全县共出台各类长效机制29个。
下一步,我县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部署,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对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按照中央会议精神,要着眼于长效常治,谋划建立智能公开的举报机制、打早打小的惩处机制、源头治理的防范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办机制、持续推进的领导机制、激励约束的考评机制六项常态化机制,顺应扫黑除恶常态化的民心。
各位记者朋友,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着眼常治长效,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建设平安奉新、法治奉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欢迎新闻界各界朋友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对待,研究落实。再次感谢新闻界各位朋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和支持。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1.奉新县委组织部在抓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方面重点做了哪些工作?(县委组织部)
答: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委组织部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在强队伍、抓整顿、促规范上持续发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净化村干部队伍,严防黑恶势力渗透。从严联审把关,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和村干部任职资格联审机制。在换届之初,划定了受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等23条不能不宜“红线”,实行乡镇初审、县级17个部门联审,并常态化坚持县级联审,做到新任村“两委”干部 “凡进必审”,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选挡在村干部门外。累计取消不符合条件人选66名,清理存在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等情形村干部19人。强化村干部法制教育,坚持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全员培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内容作为培训的“必修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村干部队伍。
二是建强基层战斗堡垒,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抓苗头、抓重点、抓突出问题,坚持每年开展一轮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把“村霸”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社会治安问题多、信访矛盾纠纷集中等情形作为排查的重点,采取逐村“拉网式”排查,提出整顿对象。坚持“一村一策”,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方案,并落实1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村、1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县直单位结对的“四个一”整顿措施,推动整顿提升。建立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回头看和验收机制,做好集中整顿“后半篇文章”,确保取得实效。三年来,排查出的46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已全部实现晋位升级。
三是健全长效常治机制,清除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切实把党组织建设成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堡垒。抓实农村基层组织“三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100%。健全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务“四议两公开”制度、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等制度,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担任村委会主任。加强乡村工作力量,选派173名第一书记驻村,面向社会招聘20名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选聘146名大学生专职村干(党建宣传信息员)到村工作。夯实乡村治理经济基础,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攻坚行动,全县146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一是精心组织好即将开展的村“两委”换届工作,坚持高线标准,把牢底线要求,真正把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发现出来、使用起来。二是巩固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成果,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脱贫攻坚,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筑牢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三是坚持抓常抓长,健全完善基层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请问,公安机关在为期三年专项斗争中是如何履行侦查打击工作职责?(县公安局)
答:谢谢你的提问。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奉新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公安局的有力指导下,侦查打击战果始终保持在全市前列,黑恶势力犯罪势头得到全面遏制。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在侦查打击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举措:
一是责任落实落到位。成立了由县公安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围绕侦查打击工作配套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建立了领导督办、定期通报、责任倒查等制度。先后召开了65次专项斗争推进会、线索案件调度部署会等会议,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及局班子成员多次深入一线直接部署督导专案侦办,推动工作进度,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依法严惩打到位。组建了线索核查专班,对上级交办、反复举报、监所摸排的重要线索重点核查、反复研判,先后查实涉黑恶犯罪线索 446条。在全局范围内选拔18名办案能手,组建了扫黑除恶攻坚队,对涉黑恶案件一律实行专案专办、提级指挥、异地用警、集中收网等侦办方式,充分发挥公检法三长会商、检法提前介入等制度优势,确保每起黑恶案件均打得下、诉的出。先后侦办“罗氏兄弟”、罗某坤等2个涉黑组织案件,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
三是深挖彻查做到位。坚持与县纪委监委同步调查和定期会商,实行“一案三查”,扩线深挖“保护伞”线索。专项斗争以来,我局抽调经侦、法制等专业警种设立打财断血组,联合住建、人行、税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大“隐财”和关联犯罪深挖力度,共查扣涉黑恶资产2945余万元。坚持有逃必追不动摇,组织开展境外“长缨”等集中追逃行动、全县2名“百日追逃”行动的目标逃犯全部到案,如期清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共抓获涉黑恶网上逃犯196人。
四是长效机制建到位。县公安局围绕长效常治目标要求,从预警防范、依法严惩、综合治理、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形成了线索摸排五级核查制、涉黑涉恶七类主罪警情分析研判、重大涉黑恶案件侦破、涉黑恶问题预警防范等16项工作机制。加快推动制度机制的落地运行。全县公安机关通过人员管控系统。全面启动三级分析研判机制,及时推送问题线索及可疑案件,确保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全县侦办涉黑恶案件的能力水平取得了质的飞跃,得到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成功参与侦办省厅扫黑办指定管辖的樟树“沙霸”曾某平涉黑案、南丰“5.25”专案。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打击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请问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是如何履行检察职能的?(县检察院)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检察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及时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长效机制,落实院扫黑办专门场所、专门人员和经费保障,并召开扫黑除恶责任剖析会及开放式学习研讨会,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线索摸排、行业治理等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积极开展宣传。一是充分利用我院微信公众号平台、院大门的LED显示屏、报刊、媒体等,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态及时进行发布,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和法律法规知识及取得的成效;二是开展系列宣讲活动,依托“一乡镇一检察官”制度、驻所检察官办公室,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精准扶贫工作,深入乡镇、场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托青年检察官协会,“法治副校长”等工作,组织干警进校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未成年保护及预防校园欺凌等;三是制发宣传资料,根据本县扫黑除恶的工作重点结合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专门制定了扫黑除恶宣传手册,组织干警进社区、农村走访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上门入户进行宣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参与专项斗争。
第二,坚持提前介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及时摸清涉黑恶案件立案侦查底数,做好预判和研判,统筹调配办案力量,及时安排检察专班进行提前介入工作,“专班”人员通过提前介入,查阅卷宗、制作阅卷笔录,引导侦查取证,对证据收集的客观性、合法性提出意见,对案件的侦查方向和证据提供建议等,截至目前,共计发放适时提前介入法律意见书5份,有效的将证据的确实、充分解决在侦查阶段,自2019年5月份以来,凡涉黑涉恶案件,均做到提前介入和案件受理后一个月内审结,有力的提升了办案质效。
第三,做好认罪认罚。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涉黑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高检院依法“可用尽用”的要求,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提升办案整体质效。我院办理的涉黑恶案件认罪认罚总体适用率达到70%以上,有力减少了社会戾气,缓和了社会矛盾。
第四,强化综合治理。案件承办检察官在日常办案中通过查阅案卷、讯问、询问等方式及时发现黑恶犯罪深层次的原因以及行业监管、治理方面的薄弱环节,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目前,我院针对社会治安、市场流通、乡村治理、资源环保、教育卫生领域共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制发了30份检察建议,推动行业部门更好地提升工作质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请问,在人案矛盾突出、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压力大的情况下,法院如何做到高质高效审判?(县法院)
答: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周密部署,迅速行动,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院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共12件83人,其中涉黑案3件5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4件1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5件12人。目前,已审结11件67人,邱文明等16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20年12月6日立案)正在审理中。已审结的11起案件中,认定涉黑涉恶案10件63人。为提升“打财断血”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我院依托网络执行悬赏,发动群众,广寻财产线索,破解黑财处置难题。目前,黑财执行到位397.44万元。
针对人案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为高质高效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县法院始终将审理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摆在重中之重,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建了扫黑办,制定了工作方案。院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及相关会议的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同时针对审判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如受疫情影响,刑事审判存在提审难、开庭难、宣判难等问题,我院在看守所新建了“云视讯”审判系统,保障了涉黑涉恶案件庭审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涉黑涉恶案件高质高效审判机制。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审判作风过硬的刑事审判骨干,与业务、素质过硬的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和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所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经过专委会、合议庭讨论后再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层层把关,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规范审理程序。庭审是涉黑涉恶案件审判的重要一环,为保障庭审安全,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制定了庭审保障工作预案,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通过召开庭前会议、制作庭审提纲、细化庭审程序等方式,既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诉讼权利,又提升了审判质效。
四是坚持精准认定,依法严惩。我院坚持严把案件质量关,对涉黑涉恶案件,坚决做到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不枉不纵,精准认定,确保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有4起提起上诉,二审均维持原判。其中,我院审理的罗文、罗武等4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省高院评选为全省审理的7个典型涉黑案之一。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我院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及上级法院要求,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努力在思想认识、案件质效、深挖彻查、社会治理等方面继续取得新的成效,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巩固和发展专项斗争成果。
5.司法局是如何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县司法局)
答:县司法局要求全体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发挥法治宣传职能作用,壮大专项斗争声威。我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与“七五”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和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微信等向群众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信息;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300余人次,到各地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在醒目位置、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标语,利用LED屏幕滚动式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相关政策,利用乡镇集会的有利时机,号召各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保障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我局组织律师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打击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同时,我局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运用正确的方式表达合理的法律诉求,与一切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作斗争,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另外,各地法律顾问还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我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黑恶势力摸排工作,做到一般矛盾经常排查、倾向性问题集中排查、重要时期专项排查。同时,我局按照“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要求,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坚持经常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重点加强道路交通、物业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另外,我局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并通过人民调解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700多件。
四、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作用,消除涉黑涉恶隐患。我局加大对社区矫正重点人员的管控力度,实行实时定位,逐一建档立案,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抓好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工作,强化教育改造、线索摸排工作,确保特殊人群监管、教育、改造无死角。同时,我局对在册的265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面的分析研判,尤其是针对故意、暴力性犯罪和涉嫌黑恶势力人员进行重点掌控,了解思想动态,有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确保实现“管得住、矫得好、不出事”的工作目标。另外,我局还积极做好刑释人员的服务管理、教育转化和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刑释人员的规范化管理,认真开展刑释人员的摸底排查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去向清”,认真落实各项帮教措施,减少和杜绝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
关联稿件: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