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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奉新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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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奉2022003

奉新县2022年度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于2022811日经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并于2022年8月22日印发。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土批字202261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用途为:城镇道路、防护绿地、工业、环卫、交通场站、商务金融、商业用地

三、征地位置

(一)土地坐落:赤岸镇火田村、徐家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勘测定界图。

(二)所在图幅:H50G081023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征收赤岸镇火田村赤谷组、赤谷一组、赤谷二组、赤谷三组、赤谷四组,徐家村余家组、店上组、店下组;共1个乡镇,2个村,8个村民小组。

五、征地面积

本次征地总面积973.593亩涉及水田76.347亩,旱地27.426亩,园地7.0905亩,林地701.8455亩,草地3.387亩,其它农用地130.7895亩,集体建设用地26.7075亩。具体征地明细见下表(单位:亩):

村组

总面积

水田

旱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它农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组农民集体

104.8935

46.395

13.197

0

16.7685

0

28.092

0.441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一组农民集体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二组农民集体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三组农民集体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四组农民集体

290.073

1.431

1.1805

0

272.853

0.9615

10.038

3.609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一组农民集体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二组农民集体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三组农民集体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四组农民集体

14.784

0.1575

0

0

14.6175

0

0.009

0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组农民集体

2.904

0

0

0

0

0

0

2.904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组农民集体

12.3675

0.501

6.132

0

2.6985

0

3.036

0

赤岸镇徐家村余家组农民集体

4.845

3.7425

0

0

0.252

0

0.8505

0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一组农民集体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二组农民集体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三组农民集体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四组农民集体

22.125

0.1065

0.984

0

20.6805

0

0.354

0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一组农民集体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二组农民集体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三组农民集体   赤岸镇火田村赤谷四组农民集体

1.2675

0.0015

1.029

0

0.09

0

0.147

0

赤岸镇徐家村余家组农民集体

110.2845

8.916

0

0

37.734

0.873

62.7615

0

赤岸镇徐家村余家组农民集体     赤岸镇徐家村店上组农民集体     赤岸镇徐家村店下组农民集体

311.5215

2.283

1.6725

2.8725

285.978

1.5525

13.359

3.804

赤岸镇徐家村余家组农民集体

81.72

5.58

3.231

4.218

43.428

0

10.854

14.409

赤岸镇徐家村店下组农民集体

12.2655

7.1715

0

0

2.268

0

1.2855

1.5405

赤岸镇徐家村余家组农民集体

4.542

0.0615

0

0

4.4775

0

0.003

0

合计

973.593

76.347

27.426

7.0905

701.8455

3.387

130.7895

26.7075

六、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补偿标准如下:赤岸镇水田、旱地、园地、集体建设用地61.35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林地草地24.54万元/公顷;征地总费用:2041.5587万元(大写:贰仟零肆拾壹万伍仟伍佰捌拾柒元整)

、安置政策

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采取货币和社保方式安置。

、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9月5日。

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奉新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凡从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登记单位:奉新县自然资源局

登记地点:奉新县城南新区新吴路309号

联系人员:刘刚

联系电话:0795-4618598

                        


奉新县人民政府

202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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