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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全县村级灾害信息员补助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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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应急字〔202331            

关于下拨20226月至20235月全县村级灾害信息员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会:

    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加强全省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应急字〔20206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中安排15.036万元给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发放全县村级灾害信息员补助津贴,并完善建立考核发放相关台账,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助对象、标准及用途

此项资金用于全县179名村级灾害信息员补助津贴,按照村级灾害信息员每人每月100元的补助标准,其中县财政按每人每月70元补助,省财政按每人每月30元补助,此次补助发放为县级资金部分,省级部分待资金到位后再发放。县应急局将于近期如数通过“一卡通”发放20226-20235月灾害信息员补助津贴。

二、明确灾害信息员职责和任务

灾害信息员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灾情报送、台账管理以及评估核查等工作,同时兼顾灾害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险情信息报送等业务,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紧急生活救助等工作。各地要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抓好灾情统计报送工作,严格工作纪律要求,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要强化应急值守,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灾后应及时、主动、准确报告灾情,避免迟报、漏报,不得虚报、谎报、瞒报灾情。

三、强化考核管理

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情况已纳入我县应急工作年度考评,对行政村灾害信息员实行“进退考核机制”,由乡(镇)应急管理部门组织考核。请各乡镇及时与20226-20235月期间任职、20236月新入职的村级灾害信息员签订聘用协议(详见附件5),并由乡镇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详见附件2-5)。若出现报灾不及时、消极应对工作、年底考核不合格或群众举报事件属实的,将从灾害信息员队伍中辞退。对于工作成效显著,最大程度挽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申报进行奖励;对因个人原因导致报灾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

特此通知。

附件:1、奉新县20226-20235月各乡镇村级灾害

         信息员补助经费发放表;

      2、灾害信息员工作考核办法;

      3、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

      4、灾害信息员管理制度;

      5、灾害信息员聘用协议。

                  奉新县应急管理局

       2023828

附件1

奉新县20226-20235月各乡镇

村级灾害信息员补助经费发放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发放人数

发放标准

(元/月)

发放月数

金额(元)

备注

1

冯川镇

4

70

12

3360

2

赤岸镇

20

70

12

16800

3

赤田镇

16

70

12

13440

4

宋埠镇

13

70

12

10920

5

干洲镇

20

70

12

16800

6

干垦场

5

70

12

4200

7

农牧渔场

4

70

12

3360

8

澡下镇

9

70

12

7560

9

会埠镇

13

70

12

10920

10

罗市镇

11

70

12

9240

11

仰山乡

8

70

12

6720

12

上富镇

13

70

12

10920

13

东垦场

6

70

12

5040

14

澡溪乡

9

70

12

7560

15

石溪管委会

7

70

12

5880

16

柳溪乡

8

70

12

6720

17

甘坊镇

7

70

12

5880

18

百丈山管委会

6

70

12

5040

合计

179

150360




































附件2

奉新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乡镇和村(居)级灾害信息员的工作绩效,进一步压实基层防灾减灾工作的落实和调动基层灾害信息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现特制定《奉新县灾害信息员工作考核办法》。

一、乡镇重视程度(10分)

乡镇高度重视,有组织机构、有结合本乡镇实际的管理办法、有专人抓此项工作、有工作记录(会议记录、图片等)。每少一项扣1分。

二、灾害信息员培训及政策知晓度(20分)

乡镇每年会组织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有培训登记表、有培训图片等,灾害信息员熟悉基本的防灾减灾知识,并建立了“乡---农户”的四级灾害信息员微信群,每少一项扣2分。

三、灾害信息员补助发放情况(5分)

乡(镇)、村(居)能根据年度灾害信息员工作业绩按时发放补助资金,未发放到位的扣2分。

四、信息报送(30分)

乡镇和村(居)级灾害信息员能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防灾减灾各项资料,做好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灾害发生后,乡镇和村(居)级灾害信息员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在灾后1小时内将本地区灾害情况统计、汇总、审核,并报上一级。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灾害发生后,乡镇和村(居)级灾害信息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地将灾害发生的种类、地点、时间,灾害造成的损失,初步上报给上级部门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履职情况(25分)。

乡镇和村(居)级灾害信息员能及时将上级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传达到相关人员,并按预案要求落实灾害防范措施,对未能及时传达和落实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若因本人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六、工作成效(10分)

乡村灾害信息员必须将照片、姓名、联系方式等进行公示;对防灾减灾工作中业绩突出,能积极主动参与救灾工作,并被上级相关部门通报表彰的,年度考核优先评优,并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3

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

1、灾害信息员要做到“三个关注、一报告”,即关注天气预警、关注水雨情、关注上级调度,对每次灾情预警,做到有灾情报灾情,无灾情报平安。

2、做好辖区各类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掌握所有隐患治理情况和危险源监控情况,并建立台账。一旦遇险,立即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

3、灾害来临前,通过微信、电话、上门通知等多种形式及时向辖区群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减灾提示,确保宣传到户。协助乡(镇)、村(社区)和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工作。根据预案安排,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地带人员,并配合乡、村做好灾民基本生活安排。

4、灾害来临时,落实值班值守,保持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收集灾情,做好灾情初(续、核)工作。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上报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种类,人员受灾、农作物受灾、房屋倒损、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

5、灾情稳定后,组织开展灾情核查,建立倒损房、生活救助、人员死亡(失踪)等工作台帐,并及时公布。

6、灾害应急期,在乡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统计过渡期需生活救助人员;配合承保保险公司,做好农房倒损的查勘理赔工作。

7、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及时向当地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协助社区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活动。

附件4

灾害信息员管理制度

  1、各乡镇成立乡村灾害信息员管理机构,乡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配齐配强灾害信息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等,对上报的信息要严格把关并留痕。

2、村级(社区)党组织、村(居)委员会加强对本辖区灾害信息员的日常管理。

3、乡(镇)、村(社区)设立AB岗灾害信息员,确保灾害发生后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能够及时到岗到位,第一时间掌握和报送灾情。

4各乡镇组织实施辖区内村级(社区)灾害信息员培训,每年度在主汛期前或防灾减灾日至少组织一次灾害信息员专题培训。

5、各乡镇应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上报灾害信息员变更信息,做到动态更新及时、准确。

6、严肃工作纪律。在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强化灾害信息员应急值守,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按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灾后应及时、主动、准确报告灾情,避免迟报、漏报,不得虚报、谎报、瞒报。对故意瞒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追究责任。

7、各乡镇每月对村(社区)灾害信息在岗情况、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实行绩效评估,履职到位才可以发放岗位补贴。

8、强化考核制度。各乡镇应结合实际按年度对灾害信息员进行考核,按业绩奖优罚劣。

附件5

村级灾害信息员聘用协议

  根据《应急管理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内在要求,全面建立健全灾害信息网络,保证灾害信息畅通,确保及时预警和准确上报灾害信息,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明确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灾害信息员作用,特签订聘用协议如下:

  一、灾害信息员聘用原则:聘用的村级灾害信息员要身体健康,乐于奉献,群众信任、威信高,工作责任心强。

  二、聘用方式:村居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聘用为   乡镇   村(社区)灾害信息员。

  三、村级灾害信息员的待遇:行政村(社区)灾害信息员补助标准100/月·人,由乡(镇)应急管理站所根据每月对村(社区)灾害信息在岗、履职抽查情况、绩效评估履职到位的统一发放给行政村(社区)灾害信息人员。

  四、村级灾害信息员的职责:1、灾害信息员要做到“三个关注、一报告”,即关注天气预警、关注水雨情、关注上级调度,对每次灾情预警,做到有灾情报灾情,无灾情报平安;2、做好辖区各类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掌握所有隐患治理情况和危险源监控情况,并建立台账。一旦遇险,立即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3、灾害来临前,通过微信、电话、上门通知等多种形式及时向辖区群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减灾提示,确保宣传到户。协助乡(镇)、村(社区)和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工作。根据预案安排,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地带人员,并配合乡、村做好灾民基本生活安排;4、灾害来临时,落实值班值守,保持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收集灾情,做好灾情初(续、核)工作。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上报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种类,人员受灾、农作物受灾、房屋倒损、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5、灾情稳定后,组织开展灾情核查,建立倒损房、生活救助、人员死亡(失踪)等工作台帐,并及时公布;6、灾害应急期,在乡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统计过渡期需生活救助人员;配合承保保险公司,做好农房倒损的查勘理赔工作;7、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及时向当地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协助社区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活动。

  五、每月对村级灾害信息员进行电话抽查,建立履职档案和绩效评估,对履职不力的,乡(镇)人民政府可单方进行解聘。

  六、本协议由村级灾害信息员与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签订,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乡(镇)报灾电话:

县应急管理局报灾电话:0795-7186981

灾害信息员(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202X

奉新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3828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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