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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全县村级灾害信息员补助经费(省级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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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应急字〔202317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会:

    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加强全省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应急字〔202063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已下拨资金6.444万元,用于支持我县推动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经县领导同意,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发放全县村级灾害信息员补助津贴(省级补贴),并完善建立考核发放相关台账,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助对象、标准及用途

此项资金用于全县179名村级灾害信息员补助津贴,按照村级灾害信息员每人每月100元的补助标准,其中县财政按每人每月70元补助,省财政按每人每月30元补助,此次补助发放为省级资金部分。县应急局与县财政局将于近期如数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20216-20225月灾害信息员补助津贴(省级补贴)。

二、明确灾害信息员职责和任务

灾害信息员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灾情报送、台账管理以及评估核查等工作,同时兼顾灾害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险情信息报送等业务,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紧急生活救助等工作。各地要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抓好灾情统计报送工作,严格工作纪律要求,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要强化应急值守,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灾后应及时、主动、准确报告灾情,避免迟报、漏报,不得虚报、谎报、瞒报灾情。

三、强化考核管理

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情况已纳入我县应急工作年度考评,对行政村灾害信息员实行“进退考核机制”,由乡(镇)应急管理部门组织考核。村级灾害信息员的聘用由乡镇与村级灾害信息员签订,并由乡镇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若出现报灾不及时、消极应对工作、年底考核不合格或群众举报事件属实的,将从灾害信息员队伍中辞退。对于工作成效显著,最大程度挽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申报进行奖励;对因个人原因导致报灾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

特此通知。

附件:奉新县20216-20225月各乡镇村级灾害

      信息员补助经费(省级补贴)发放表;

    

                                                  奉新县应急管理局

       2023327




奉新县20216-20225月各乡镇村级灾害信息员

补助经费(省级补贴)发放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发放人数

发放标准
(元/月)

发放月数

金额(元)

备注

1

冯川镇

4

30

12

1440

2

赤岸镇

20

30

12

7200

3

赤田镇

16

30

12

5760

4

宋埠镇

13

30

12

4680

5

干洲镇

20

30

12

7200

6

干垦场

5

30

12

1800

7

农牧渔场

4

30

12

1440

8

澡下镇

9

30

12

3240

9

会埠镇

13

30

12

4680

10

罗市镇

11

30

12

3960

11

仰山乡

8

30

12

2880

12

上富镇

13

30

12

4680

13

东垦场

6

30

12

2160

14

澡溪乡

9

30

12

3240

15

石溪管委会

7

30

12

2520

16

柳溪乡

8

30

12

2880

17

甘坊镇

7

30

12

2520

18

百丈山管委会

6

30

12

2160

合计

179

64440

附件





奉新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3327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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