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220万元,冬春救助资金于2022年1月21日已全部打卡发放到账户。
二、洪涝灾害救助
受强降雨影响,我县分别于6月3日5时、6月19日9时即刻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全力做好强降雨的防御及群众提前转移工作。及时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及省级专项资金,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已通过受洪涝灾害需救助群众社保卡共计下发中央资金60万元、省级资金155万元。
三、防旱抗旱灾害救助
鉴于旱情蔓延发展,8月25日我县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下发抗旱抽水设施设备107台,新打抗旱深井共计25眼,其中:抗旱机井21眼、大口井4眼;下发省级抗旱救灾资金113万元及宜春市防旱抗旱资金20万元、县级资金80万元至各相关乡镇(场、管委会),用于抗旱救灾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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