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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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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奉新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宜春市奉新县冯川镇奉新北大道149号,电话:0795-4622025,邮编:3307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生态环境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积极做好政务信息的发布与更新,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89条,其中环境保护17条、项目环评47条、行政执法7条、解读回应6条、概况信息2条、工作计划2条、财政预决算2条、提案办理2条、权责清单1条、行政强制公示2条、政府信息年度公开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对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流程,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依申请件1件。该申请件在法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回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下属事业单位、各业务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批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做到严格审核、及时更新。2024年,“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信息131条,“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30余条。

(五)监督保障责任落实

加强网络和新媒体的舆情监控,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自查并整改,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意见进行监督,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2024年奉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任务细化实施,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新媒体存在更新不及时问题;二是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加大三是发布的信息存在错敏字的现象。下一步,我局将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对信息稿件的审核力度,提高发布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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