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奉新县财政局局长 戴江
县人大常委会: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请予审查批准。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一)2023年江西省财政厅核定县级政府债务限额65.0117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920812亿元、专项债务45.0909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年初省财政厅下达县级新增一般债券1.5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49亿元已编入2023年县级年初预算,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年中下达县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8.5831亿元,包括一般债0.1016亿元、专项债券8.4815亿元,县财政局根据政府债券预算管理要求提出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二、 县级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此次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县级预算的基础上,做如下调整:
(一)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1.2976亿元,比年初预算42.7673亿元增加8.5303亿元,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018亿元,比年初预算13.5643亿元增加93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8697亿元,比年初预算8.8839亿元增加10.9858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8754亿元,比年初预算净增;调入资金8.13亿元,比年初预算18亿元减少9.87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207亿元,比年初预算2.3191亿元增加101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比年初预算净增。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1.2976亿元,比年初预算42.7673亿元相应增加8.5303亿元,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948亿元,比年初预算39.7873亿元增加7.160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47亿元,比年初预算4.4413亿元减少7466万元;国防支出351万元,比年初预算115万元增加23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714亿元,比年初预算9752万元增加4962万元;教育支出6.7428亿元,比年初预算4.7156亿元增加2.0272亿元;科学技术支出2.7527亿元,比年初预算2.5253亿元增加227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25万元,比年初预算2049万元增加30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35亿元,比年初预算3.2491亿元增加2.2444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7639亿元,比年初预算1.6485亿元增加1.1154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8117亿元,比年初预算9063万元增加90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041亿元,比年初预算8.682亿元减少2.1779亿元;农林水支出4.7115亿元,比年初预算1.5775亿元增加3.134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5836亿元,比年初预算3.8683亿元减少2.2847亿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6.3529亿元,比年初预算4.36亿元增加1.9929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0万元,比年初预算109万元增加401万元;金融支出3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498万元,比年初预算3149万元减少6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63万元,比年初预算7803万元增加196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57万元,比年初预算1353万元减少19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60万元,比年初预算2129万元增加2431万元;预备费0元,比年初预算净减4000万元;其他支出1242万元,比年初预算2965万元减少172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096万元,比年初预算4662万元增加434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补助下级支出8013万元,比年初预算7006万元增加100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767亿元,比年初预算1.4992亿元增加775万元;结转下年1.1915亿元,比年初预算1万元增加1.1914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801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调整后,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9.9956亿元,比年初预算24.004亿元减少4.0084亿元,主要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003亿元,比年初预算19.1302亿元减少13.2299亿元;上级基金补助收入4403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上年结余结转收入7719万元,比年初预算8481万元减少762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8831亿元,比年初预算4.0257亿元增加8.8574亿元。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9.9956亿元,比年初预算24.004亿元相应减少4.0084亿元,主要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418亿元,比年初预算7.6952亿元增加4.7466亿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2万元,比年初预算3万元增加9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307亿元,比年初预算2.6984亿元减少1.6677亿元;农林水支出680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交通运输支出649万元,比年初预算786万元减少137万元;其他支出10.0089亿元,比年初预算3.8155亿元增加6.1934亿元(主要是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债务付息支出1.1601亿元,比年初预算1.1025亿元增加57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0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
上解上级基金支出1050万元,比年初预算3900万元减少2850万元;调出资金4.53亿元,比年初预算13亿元减少8.4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9188亿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调整后,2023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411亿元,比年初预算5.0247亿元减少2.6137亿元,主要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3719亿元,比年初预算5.0085亿元减少2.6366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8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33万元,比年初预算162万元增加171万元。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411亿元,比年初预算5.0247亿元相应减少2.6137亿元,主要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3万元,比年初预算247万元减少164万元。
调出资金2.4亿元,比年初预算5亿元减少2.6亿元;结转下年27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
调整后,2023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三、债券资金的安排情况
纳入调整预算方案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1.61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6416亿元、专项债券9.9715亿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年一般债券1.6416亿元
1.安排奉新大桥及相接道路改建工程项目2300万元;
2.安排奉新龙山大桥改建工程项目1650万元;
3.安排黄沙港中桥改建工程项目1050万元;
4.安排奉新县城东新区地下管网、停车场及周边道路建设项目1000万元;
5.安排奉新四中第二食堂及宿舍扩建工程1500万元;
6.安排奉新县宜春市九岭山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奉新子项目1000万元;
7.安排奉新县2021年道路维修及改造工程370万元;
8.安排奉新县G354奉新绕城一级公路(环城北路)东延伸段工程项目500万元;
9.安排奉新县崇贤大道西延伸段新建工程项目2500万元;
10.安排奉新县示范村和重点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2530万元;
11.安排奉新县第七小学项目1000万元;
12.安排奉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1016万元。
(二)全年专项债券9.9715亿元
1.安排奉新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三期项目9500万元;
2.安排奉新县高新园区集中供热管网项目13900万元;
3.安排奉新县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372万元;
4.安排奉新县数字经济孵化标准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4736万元;
5.安排奉新县人民医院门诊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7255万元;
6.安排奉新县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灌溉能力提升项目6179万元;
7.安排奉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6871万元;
8.安排奉新县仰山乡村文化旅游产业配套设施提升项目1413万元;
9.安排奉新县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一期)4280万元;
10.安排奉新县中医院医养结合型服务中心及应急医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8590万元;
11.安排奉新县潦河(奉新段)河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1700万元;
12.安排奉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期项目5000万元;
13.安排奉新县中心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项目2018万元;
14.安排奉新县妇保异地改造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0800万元;
15.安排奉新县婴幼儿托育建设项目4851万元;
16.安排奉新县粮食仓储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6250万元。
四、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3年度政府债务限额为65.0117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92081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5.0909亿元。截至当前,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59.7788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087218亿元、专项债务42.6916亿元。政府债务余额均在限额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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