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执行情况,现将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严格按照《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执行采购;
二、是严格执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要求预算单位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严格按照限额标准50万元执行,工程采购按照限额标准60万元执行;
三、是严格执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要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县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通过江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采购项目4项,采购金额1074.43万元,节约资金46.68万元,节约率为4.34%;
四、是依托电子信息平台,加强电子商城采购。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我县电子商城完成交易笔数15745次,累计成交金额为5219.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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