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管公房承租户:
为维持直管公房的正常运营管理,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杜绝乱收租金、收人情租金等违法、违规现象,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奉新县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奉府办抄字〔2015〕104号)、《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及整改措施》(奉建发〔2023]68号)等文件精神和规定,现将调整直管公房租金标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地段范围
冯川镇南门路保障房、西门路保障房、解放路保障房、仲尧路保障房、原化肥厂保障房及宫保地社区周边零散保障房,共237套。
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及对象
租金标准:不分楼层,统一定为每月1.30元/㎡;储藏室租金每月为0.65元/㎡。
适用对象:低保户、政府优抚对象(承租人须提供协议或文件等资料)。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及对象
租金标准分三档:一档每月为三、四楼3.20元/㎡;二档每月为二、五楼3.00元/㎡;三档每月为一、六楼2.80元/㎡;储藏室租金每月为1.50元/㎡。
适用对象:除低保户、政府优抚对象以外的普通承租人。
四、新标准执行时间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告之
2024年4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