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发改发〔2020〕191号
奉新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2018-2019年棚户区安置房B区工程EPC项目追加投资的报告》收悉。该项目由我委于2019年9月以奉发改发〔2018〕434号文件批复,原批复总投资38353.05万元。但在建设过程中,因该项目所处周边环境复杂,开挖地下周边均为密集房屋、道路等,为防止周边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出现开裂、坍塌,须采取基坑支护工程,按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奉府办抄字〔2020〕21号精神,同意新增B区基坑支护工程。经研究,同意追加财政局审核后基坑支护工程费用投资计划5785.08万元,追加后总投资为44138.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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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日
抄 送:县政府办,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委,统计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