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发改发〔2025〕205号
关于奉新城市政府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批复
奉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奉新县城市政府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立项的请示》(奉国投文〔2025〕8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提高全县综合应急救援能力,通过江西函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调整,同意奉新县城市政府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评审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城市政府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7-360921-04-05-750986
三、项目采购单位:奉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采购周期: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
五、项目采购规模及内容:办公设备、厨房设施、健身训练设施、文化建设设施等采购设备一批。
六、项目采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870万元,其中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约365.06万元;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约456.49万元(其中信息化设备及家具约373.31万元、厨房设备约12.13万元、文化建设项目约71.04万元)、其他费用约48.45万元(其中设计费约29.17万元、监理费约13.45万元、造价咨询费约1.13万元、前期工作咨询费约4.7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及自筹。
七、采购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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