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发改发〔2024〕298号
奉新县卫健委:
报来《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奉新县中医院城北分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奉卫文〔2024〕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北京华茂中天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江西爱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奉新县中医院城北分院建设项目评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的总体设计。
二、项目代码:2304-360921-04-01-206055
四、项目建设地点:罗市镇集镇
五、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项目建设周期:2024年12月-2026年6月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173.34㎡,总建筑面积3169.95㎡。其中:3层门诊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2997.33㎡;1层辅助用房1栋,建筑面积172.62㎡;土方工程2292.67m3,围墙154m及室外绿化亮化工程等。
八、经核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062.34万元,其中工程费1736.51万元、其他建设费用227.62万元(其中监理费47.78万元、造价费11.29万元、设计费48万元、勘察费13.89万元)、预备费98.21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专债。
九、招投标和采购事项:该项目综合施工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勘察、设计、造价、监理在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交易。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2024年10月23日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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