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发改委>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

关于奉新县城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奉发改发〔2024〕50号


                   
县住建局:
报来《关于奉新县城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奉建字〔202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缓解奉新县城区内涝,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新建奉新县城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2402-360921-04-01-553522)。
    项目建设单位为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县城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对奉新县城冯川路、洗沙路、迎宾路片区、潦河路片区、彭家渠周边片区、狮山大道片区、教育园片区、广场路步行街片区、城南新吴路片区、滨河路和潦河东路黄沙港以东段片区开展雨水管网改造,并同步统筹污水管网建设,避免二次开挖。
项目分三期实施共计十个子项,新建及改造雨水管渠总长30.4km,同步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总长27.4km。
1、项目一期工程共包含2个子项:(1)冯川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2)洗沙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新建及改造DN300-B×H=3.8m×1.5m雨水管渠总长6.0km,新建及改造DN200-DN800污水管道总长4.7km;
2、项目二期工程共包含5个子项:(1)迎宾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2)潦河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3)彭家渠周边内涝治理工程;(4)狮山大道片区内涝治理工程;(5)教育园片区内涝治理工程。新建及改造DN300-B×H=4.2m×2.5m雨水管渠总长15.9km,新建及改造DN150-DN600污水管道总长15.7km;
3、项目三期工程共包括3个子项:(1)广场南路步行街片区内涝治理工程;(2)新吴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3)滨河路及潦河东路(黄沙港以东段)内涝治理工程。新建及改造DN300-B×H=3.0m×1.5m雨水管渠总长8.5km,新建及改造DN150-DN500污水管道总长6.9km。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4年6月至2026年6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59440.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539.56万元、其他费用5498.06万元(含勘察费495.4万元、设计费1363.11万元及监理费934.23万元)、预备费440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统筹。
六、招标内容: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综合施工及设备购置均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江西省城乡规划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
八、请县住建局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县住建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财审、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4年2月29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水利局,
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印发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