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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奉新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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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奉新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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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奉新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在更高水平上统筹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美丽奉新,根据《宜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奉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为2021至2025年。

第一章 基础现状与形势分析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现状

“十三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奉新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努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生态制度进一步完善。印发《奉新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主要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出台《奉新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差异化考核,考核结果融入到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中。出台《奉新县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管发展就要管生态的执政新风。在县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建立了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理模式,形成联合执法、共享机制。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2015年至2020年,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由2015年的83.3%上升至2020年的100%。水质优良率(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由2015年的77.8%上升至2020年的100%。2020年,我县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国控三洪村断面、省控自来水厂断面、安义张家村断面、市控工业园区断面4个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三类水质及以上,达标率100%。奉新县106座水库,Ⅲ类及以上水质水库占比由2017年的7.55%提高到2020年的69.81%,消灭了106座水库中的Ⅴ类及劣Ⅴ类水。2017年至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提高,奉新县PM2.5年均浓度由2017年的37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0年的24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由2017年81.3%(275天)上升至2020年94.4%(336天)。2020年,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中心城区环境空气PM2.5均值为24μg/m3,优良率为94.4%。2020年奉新县8个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全部达标,声环境监测点位环境噪声达标率100%。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奉新县先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级实践创新基地、省级生态县、全国生态魅力名县,入选2020中国县域全生态百优榜跃进湖生态文明综合示范区和万亩生态猕猴桃产业园获评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基地等多项生态示范创建荣誉。成功创建2个国家级生态乡、所属13个乡(镇)均为省级生态乡(镇)。“十三五”时期,获得省级生态村7个,市级生态村12个。目前总共有1个全国文明村、2个中国传统村落、11个省级生态村、12个省级森林乡村118个市级生态村。

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坚持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优先领域,始终把提升群众的环境获得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截至2020年底,奉新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5个达到序时进度,交办的9件信访件已全部解决,并销号公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反馈的1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个,已销号公示1个,7个达到序时进度,交办信访件17个已销号14件;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36个,已整改完成25个,已销号公示12个,11个均达到序时进度,交办信访件11件已全部解决并销号公示;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21个,已整改完成14个,已销号公示4个,7个达到序时进度,交办信访件10件已全部解决并销号公示。

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强化。开展了工业园环境综合整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执法检查、“清废行”、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等多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结合环保“零点行动”和日常信访处理、巡查监管,持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十三五”期间立案处罚91件,处罚金额637余万元,移送案件10件,拘留13人,查封扣押4件,移送污染环境犯罪刑事案件1件,停产、限产案件25件,依法关停取缔非法企业80家。

污染治理基础不断夯实。累计建成各类水质自动监测站7个,基本覆盖全县重点河流、主要支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推进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建成标准站1个。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全县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实现数据有效传输。建成园区安全环保应急智慧管理中心,园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全面完成。城区新建改造污水管网68.76公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已完成。全县13个乡镇,除2个镇的生活污水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外,11个乡镇总投资1234.7万元,建设了12座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总的处理能力为4150吨/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建成投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覆盖城区生活垃圾分类40%的任务目标顺利完成。通过推广集中供热,全部关停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资源节约化、供热集中化和利用高效化。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短板

“十三五”以来,尽管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环境基础设施渐趋完善,污染减排成效明显,环境综合治理取得重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生态环境改善任务仍然繁重。南潦河三洪村断面水质质量仍未稳定达标,个别指标超标偶有发生。环保基础设施仍不能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固废处置能力与污染物产生量还不相匹配,全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上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弱,奉新县目前暂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费用高、处置渠道少,相应处置能力还需要整治提升。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运体系不完善,奉新县目前未设置废机油回收中转站,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废漆渣、废滤芯和实验室危险废物等未建立收运体系,存在非法收购和转移风险。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问题突出。农村污染治理设施不够完善,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现象时有发生,工地扬尘、秸秆禁烧等大气污染现象有时还会出现反弹,秸秆利用率有待继续提升。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重,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依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局部环境风险隐患仍然突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和应急能力仍需加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力度不足。

绿色发展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我县在经济发展转型上还存在不小差距,产业链条绿色化程度不够高,绿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需更加畅通。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还需提速,绿色转型、绿色创新动力,绿色经济发展举措少;生态康养和旅游业的生态效益更多停留在景观建设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自然环境教育、激励和引导游客践行环境友好行为等方面有较大提升空间。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升。随着民众环保意识不断增加、国家对环保事业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环保队伍建设滞后,专业人才、设备缺乏监管手段薄弱,环境监管能力难以满足工业化和新形势快速发展的要求。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建设还比较薄弱,现代信息技术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仍滞后于环境管理工作需要。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碳达峰和碳中和等新领域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也提出新要求。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面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新征程开局起步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度演化相互交融的复杂形势,叠加新冠疫情的常态化影响,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新形势下,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更加突出的挑战。

机遇体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是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最大动力和依据保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工作要求和“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是我们今后五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最大的力量源泉。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亲临江西视察指导,留下了“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工作,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殷殷嘱托,努力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让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空气更清新,把总书记擘画的美好蓝图变成美好现实,是奉新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

挑战体现在:奉新县工业化、城镇化正在加速发展,生态环境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叠加疫情影响的常态化,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经济下行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十四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消化任务重、困难大,污染减排潜力非常有限。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基础仍较薄弱,面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的巨大压力,离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离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面临的环境问题、解决问题的手段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仍然任重道远。

综合来看,十四五时期,奉新县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县上下要站在两个大局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外部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奉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五个推进”重要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总体思路,以“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工作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根本出发点,以稳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优化绿色发展方式,创新治理体制机制。全力巩固我县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使奉新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经济体系、能源体系和资源利用体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让绿色成为奉新县发展的底色。

系统观念、综合施策。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全要素、全方位、全地域、 全过程协同推进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推动实现减污降碳优生态协同增效。

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手段,精细管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提高环境治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用法治方式治理污染,以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全民行动社会共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的参与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节 规划目标和主要指标

规划目标:深入践行“两山”理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效,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进一步打开,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形成,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持续增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绿色发展水平、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市前列。

主要指标: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县主要河流监测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稳定在100%;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显著下降;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实现源头减量,提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回收体系建设和处置能力建设,达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并使危险废物、重金属等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增强。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得到有效监管,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污染物总量控制完成市下达计划。按照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面完成市下达给我县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目标。

1“十四五”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标

2020

基准值

2025

目标值

五年累计

指标属性

(一)环境治理

1.县城城区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24

23

——

预期性

2.县城城区空气优良天数比率(%

94.4

96

——

预期性

3.重污染天数比率(%

0

0

——

预期性

4.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断面比例(%

国考监测断面

100

100

——

约束性

省考监测断面

100

100

——

预期性

5.地表水河流县级监测断面Ⅲ类水体达标比例(%

100

100

——

预期性

6.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水断面比例(%)(国考、省考断面)

70.8

76.9

——

预期性

7.Ⅴ类及劣Ⅴ类水断面比例(%)(国考、省考、市考断面)

0

0

——

约束性

8.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Ⅴ类水比例(%)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9.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吨)

——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0. 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少(吨)

——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1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吨)

——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2. 主要污染物氨氮排放量减少(吨)

——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二)应对气候变化

1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

[完成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三)环境风险防控

16.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3.0以上

——

约束性

17.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有效保障

——

约束性

18.放射辐射源事故年发生率(起/万枚)

0

<1.3

——

预期性

(四)生态保护

19.生态质量指数(EQI)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20.森林覆盖率(%

64.54

保持稳定

——

约束性

21.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不低于国家批复要求

——

约束性

(五)人居环境改善

2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100

100

——

预期性

23.生活污水处理率(%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90

完成市下达目标

——

预期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19

完成市下达目标

——

预期性

2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

约束性

25.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0

0

——

预期性

备注:

1.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是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或者达到95%以上且对违规开发利用的地块全部整改到位。

2.[]为五年累计提高或下降数。

第三章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导向,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结构调整,建立绿色、高效、低碳的经济体系、能源体系和资源利用体系,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绿色转型。

第一节 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绿色产品生产供给。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管理、绿色服务,实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编制绿色产品目录,加强政府和企业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加快绿色标准制定,开展绿色技术,绿色贸易,绿色投融资等多个层次的交流合作。

开展绿色产品设计。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在家电、电子信息、纺织印染、造纸及纸制品、新材料等行业鼓励企业开发50种国家绿色设计产品。

创建绿色工厂。按照厂房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结合行业特点,分类推动高标准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

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推动企业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工作,构建绿色供应链管理制度体系、绿色供应链管理指标评价体系、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支撑体系等三大体系。全面铺开家具、制鞋、电子和机械等四大制造行业以及零售服务业试点工作,定期发布行业绿色供应链指数。

发展绿色物流。推广绿色包装,开发和引进快递废弃物分类装置,探索智能物流园区,实现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推动物流行业绿色、共享、智能、高效发展。

严格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强化“三线一单”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和日常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根据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体现开发强度管控和环境质量改善,主要涉及各类开发区、城镇规划区,应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一般管控单元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奉新县优先保护单元为柳溪乡、甘坊(含百丈山管委会)、澡溪乡(含石溪管委会)、仰山乡、澡下镇,面积占比为35.8%。一般管控单元为赤田镇(冯田园区除外)、赤岸镇(除城市规划区外)、罗市镇、会埠镇,面积占比为38.4%。重点管控单元为干洲镇(含干垦场、农牧渔场)、宋埠镇、奉新县工业园区(黄溪新区)奉新工业园区(冯田园区)、冯川镇、赤岸镇县城规划区范围、上富镇(含东垦场),面积占比为25.8%。针对不同的管控单元,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4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积极落实环境政策。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规范化,落实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支持服务绿色发展,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强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章节编写,细化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污染防治措施与利用处置去向的可行性及合理性分析。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全区域范围内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项目。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控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狠抓重点领域节能,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管理全覆盖。

严格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关闭规模小、污染重、危险废物不能合法处置的企业。对年产危险废物量500吨以上且当年未落实处置去向,以及累计贮存100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二节 建设清洁低碳能源和绿色交通

优化调整能源资源结构。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消费项目等量或减量替代。加强煤炭使用管理,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持续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继续推进燃煤锅炉整治任务,推广高效锅炉、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准入,深化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快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积极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有序开发利用水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展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产业链,建成一批“渔光互补”大型光伏发电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加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工作,大幅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物耗,强化园区企业资源、能源等进出平衡管理。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中高端石墨产业。

优化调整交通结构。推广绿色出行模式,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市政工程、城市物流配送、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机动车推广使用新能源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车;规范非机动车道,建设“绿色公交都市”和“城市慢行系统”。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公交、自行车出行比例。

第三节 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存量优化、增量严控,全面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生态经济,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提升与转型升级力度,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主攻、强攻工业不动摇,以“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目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化数字经济赋能活力,加快构建产业基础高端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链现代化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千亿产业园区、“一园两区三基地”建设,即建立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完善冯田区及黄溪新区基础设施,打造全国纺织产业基地、华东地区高端石墨产业基地、昌西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大力推行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制定奉新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逐步淘汰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价值低的低端落后产能,引导符合奉新县本地需求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生产领域清洁化改造,通过工艺、装备提升、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手段提升一批传统产业,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产品“全周期”绿色管理。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化学制药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数字经济、绿色金融、文化创意、生态旅游等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绿色融合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向绿色化、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着力打造以智能科技为主导、智慧应用为创新的具有奉新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新模式,重点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纺织等行业开展智能制造应用示范。

大力发展循环产业。全面推进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园区产业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实现绿色循环低碳转型发展。大力推进造纸、印染行业和各类工业园区实行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化改造,推动新建园区循环化建设,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促进工业园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打造一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基地。加强园区绿地、绿道系统化建设,着力构建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产城融合”体系,打造一批特色循环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推动农业、生活领域可资源化固体废物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应用,构建多领域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强废旧物品回收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市废旧物品回收分拣体系。推动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废弃物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建立和推广种养加一体化循环发展模式。

发展低碳经济。加快构筑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积极开发和应用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技术,推动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加快推行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城乡居民广泛使用绿色产品。支持开展国家绿色重点小城镇、低碳工业园区、低碳社区等示范试点建设。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进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动清洁生产技术在全行业的推广应用。鼓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1000吨以上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逐步降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产生量。按产生量大小等原则,将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以上重点企业和以及全部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名单;鼓励年产生量100吨以下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对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清洁生产的评估审核,对达不到行业清洁生产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清洁生产改造,不能完成的,应当依法关停处理。鼓励其他企业实行清洁生产。

鼓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积极开展废物减量工作,深化生产过程分析,通过生产工艺改造、设备升级、使用无毒无害原材料和将有利用价值的工业固体废物降级梯度使用等方式,力争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大幅减量。

第四节 发展绿色生态产业

积极推进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加快绿色技术创新,发 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构建低碳、节能、节水、节地、环保、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产生活相得益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 色产业体系。

生态工业。顺应“生态+大健康”产业发展要求,加强建设园区循环经济结构,优化企业招商结构,调整园区土地供给存量, 调优土地规划,做大园区土地增量,探索产业转型升级途径;加强服务企业能力,引导园区朝着绿色生态、创新驱动、产业优化、开放引领、设施完备、服务高效的方向发展,打造绿色生态示范园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生态农业。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互联网+农业”、智慧农业,加快特色优势农业农村产业培育发展,推进猕猴桃、大米为载体的生态农业发展,形成奉新猕猴桃、大米区域性品牌,提升大南昌都市圈消费市场占有份额。优化特色农产品加工体系,加大创新投入,重点研发猕猴桃饮料、酒等深加工产品,打响绿色食品新品牌,形成奉新健康产品核心竞争力。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范围,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生态旅游。打响百丈山禅宗文化、耕香寺八大山人文化、九仙温泉、仰天侠漂流等品牌,建设一批“生态+旅游”重点项目。

第五节 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开展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现场指引,引导群众持续精准投放垃圾。践行绿色消费,鼓励群众在日常消费中选购绿色、环保、可循环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塑料袋等制品。提倡绿色出行,积极倡导简约出行理念,引导群众优先选择步行、骑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拼车或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养成低碳环保的出行习惯。发展共享经济、服务租赁、绿色回收等新商业模式,推广节能、节水用品和绿色环保家具、建材等产品。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提升公众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意识。

推进绿色创建力度。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和绿色建筑等绿色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生态文明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绿色生活方式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广泛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弘扬环保文化,健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树立积极的环境舆论导向,加大对生态环境形势、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奉新经验的宣传力度。

专栏1结构调整重大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工程

推进农业、工业、制造、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化转型改造。支持奉新融入大南昌都市圈,打造中部地区高水平产业绿色转型带动乡村振兴先行区和都市圈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积极鼓励园区企业开展节能设备改造,淘汰高耗能设备,鼓励利用亿利洁能蒸汽开展生产。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二)能源结构调整工程

调整以煤炭(直接燃烧)为主的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形成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方式,推进奉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和乌石水库“渔光互补”大型光伏发电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三)新能源产业培育工程

发展中高端石墨产业,推动石墨类龙头企业紫宸科技扩建扩产,新增宁新新材料上市。

第四章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第一节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按照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江西省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要求及宜春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积极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组织开展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及控制方案专题研究,制定奉新县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协同管理。

推动重点领域二氧化碳减排。推动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领域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排放管理。推进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加速淘汰二氧化碳排放高的落后产能。提高高耗能行业项目准入门槛,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强清洁生产。推动电力、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加速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

鼓励企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鼓励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纳入碳市场交易的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强重点碳排放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培训,推动企业碳市场能力建设。有序推行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工作。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减排创新行动。

打造绿色低碳发展先行示范区。探索近零碳排放的低碳发展模式,深化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将碳达峰逐步纳入试点内容,鼓励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创建零碳园区、零碳企业和零碳校园。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项目建设和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争创零碳、负碳产业创新示范区。推动产品碳足迹、碳标签与低碳产品认证等。

第二节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升级能源、建材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水泥生产原料替代,鼓励利用工业固体废物、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加大对促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应用的扶持力度。探索制定二氧化碳减排企业排名制度,对碳排放管理先进企业给予激励。

控制交通和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推广纯电动汽车。推行绿色低碳建筑,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逐步实现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加大城市民用建筑既有建筑的节能供热计量改造。加强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

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能源、建材、纺织领域工业过程排放的温室气体。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第三节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灾害的监测评估和预测预警,建立完善区域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和风险应对机制,增强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用示范和标准化作业区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保障能力。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森林、湿地、农田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教育力度

专栏2应对气候变化重大工程

(一)森林碳汇工程项目

开展森林碳汇项目,对森林碳汇项目进行审核认定,建设林木碳汇监测系统,对相关人员开展能力建设培训。

(二)绿色低碳试点

深化绿色低碳试点示范,持续开展低碳城市、低碳景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鼓励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创建零碳园区、零碳校园和零碳企业。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项目建设和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

(三)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积极配合市局完成宜春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重点企业碳核查项目、宜春市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任务。

五章 加强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第一节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实施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深入研判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过程和污染成因,制定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细颗粒物与臭氧防控、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技术对策和综合解决方案。持续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细颗粒物、臭氧预报准确率。不断推进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区域臭氧浓度稳中向好,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推进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提升环境空气监测能力水平。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统一的环境决策协商、信息通告与报告、环评会商、联合执法、大气环境监测和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等机制。

第二节 加强工业废气治理

加强VOCs协同治理。加强源头控制,鼓励各行业、各领域使用和生产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严格VOCs重点行业环评审查。针对奉新县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地方企业,如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印刷包装等重点行业,开展工业园区、企业集群排查和综合整治,开展汽车维修、干洗等行业的VOCs专项整治。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绿色原料替代,全面推进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

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对散乱污企业,一方面建立“低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低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低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企业入园,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第三节 提升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强移动源尾气污染治理。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规范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严控重型高污染车辆进城,严禁国三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城区范围内作业。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及编码登记工作,积极推进高能耗、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置换或清洁化改造。引导全社会绿色出行。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公共交通和政府机关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公众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和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发展。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优化慢行交通环境。积极发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构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加强政策性引导措施,加大绿色环保出行的宣传力度。

深化城市面源污染管控。强化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各类施工场地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和暂不开发土地临时绿化等防尘措施;强化道路公路扬尘控制,健全环卫收运体系,建筑垃圾实行密闭化运输,减少抛洒遗漏;增加机械化洒水保洁车辆和设备,提升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格渣土以及砂石、水泥等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洗城行动,推进城市道路白改黑。坚持做好裸土覆盖复绿,加强城市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绿地率,减少裸露地面和地面尘土。全面落实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要求,开展重点区域露天焚烧集中整治行动,巩固提升烟花爆竹禁燃成效

推进餐饮业油烟等污染治理。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必须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经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装置和隔油设施并保证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使用。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城区建成区餐饮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大型餐饮场所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在规定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对违规经营的烧烤点及时取缔。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整治,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力度。

专栏3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一)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废气提标改造

深入开展医药化工、纺织印染、橡胶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江西博腾药业有限公司蓄热式焚烧炉项目,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000Nm3/h蓄热式焚烧炉(VOCs治理)项目等)。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开展工业园区、企业集群排查和综合整治,推广建设涉挥发性有机物“绿岛”项目。

(二)强化“低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建立“低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低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低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三)强化施工扬尘控制管理

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各类施工场地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和暂不开发土地临时绿化等防尘措施。

(四)强化道路公路扬尘控制

健全环卫收运体系,建筑垃圾实行密闭化运输,减少抛洒遗漏;增加机械化洒水保洁车辆和设备,提升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格渣土以及砂石、水泥等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

(五)深化服务业废气整治

加强干洗、车辆维修行业有机废气治理,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整治,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力度。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六)秸秆禁烧高空瞭望系统建设项目

持续推进秸秆禁烧高空瞭望系统建设项目

第六章 强化管理,统筹噪声污染防治

强化城市环境噪声监控与管制。严格落实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采取技术、法治等综合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噪声、娱乐等噪声。优化城市道路布局,建设城市环城道路,改善城市道路拥堵状况。以整治交通干线敏感点为重点,加强机动车禁鸣和防噪降噪措施;限制大型机动车辆运行的时段、范围和线路,并加强机动车禁鸣执法与宣传,减少交通噪声扰民现象。强化夜间施工环保管理,实施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减振降噪措施,防止企业噪声超标排放。建立联防联控的噪声污染防治机制,探索建立新的噪声管理方法,不断改进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宣传力度,鼓励采用低噪工艺和设备,推动公众参与和群众自治,减少噪声扰民,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第七章 坚持“三水统筹”,巩固水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 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按照《江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源地保护规定,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快奉新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建设。每月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巡查,并联合监测站进行了采样监测,确保水质安全。科学划定和优化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大水源地生态修复、点面源综合整治力度,实施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实施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年度评估工作。以“千吨万人”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全面排查保护区范围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环境违法问题,逐步完成规范化建设。

第二节 深化水污染治理

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步骤和要求,以城区及重要水体为重点,摸清所有直接、间接排放的各类排污口数量、位置,了解排污口的排放状况,掌握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形成入河排污口台账。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完善新设入河排口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入河排污设置审批,有效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管和风险管控。到2023年,完成南潦河、北潦河等主要河流、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5年,完成规模化以上排污口在线监测,建成信息化管理系统。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园区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工业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建设,完善污水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应收尽收、稳定达标排放。完成沿河排污口排查,启动排污口整治改造,促进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继续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推动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对生产工艺落后的生产线或企业实施淘汰、关闭。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监督监测,做好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日常维护。打造高新园区安全环保智慧监管平台升级版,完善水、气监测网络,实现科技治污常态化。

全面提升城镇污染治理。加快市政管网改造,推进城区和工业园区雨污分流、世行贷款城镇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置率75%以上,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明显提升。建立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禁止未经达标处理处置的污泥进入耕地,全面清理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

完善污水收集体系。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消除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合理规划建设服务片区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收集能力。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规范处理处置污泥,开展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摸底排查,依法有序建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并定期更新。

第三节 推进水生态保护

实施河道综合整治。推进潦河主要河流及其支流清淤清障工作。制定河道采砂和清淤疏浚管理办法,依法严格按照河道砂石禁止开采区的管控要求,加强对砂石行业管理,科学有序开发利用砂石资源,开展采砂船、运输船集中停靠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明确河湖水域岸线空间范围标识,定期开展检查,加强日常维护。在河湖重点保护区域以及人口聚集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立公告牌,或在已有的河长湖长公示牌上标注相关信息,有条件的地区可沿河湖水域岸线空间范围埋设界桩。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依法依规履行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手续。加强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开展入湖河道整治,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修复河湖生态环境。大力开展优良水体保护,实施河湖缓冲带建设、河湖水域生态修复、中小河流治理、城市及农村水系综合治理。打击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生态流量监管。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建立江河湖泊生态水量保障机制,扎实做好水电站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等问题整改。

加强区域协同共治。完善整治考评、上下游联合交叉执法等制度,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执法监管和监测监控,将各项整治任务和整治责任落到实处。构建流域上下游水量水质综合监管系统。加强跨区、跨部门水质信息沟通,建立跨区域联动巡查机制,构建上下游的水环境综合预警预报系统,加强突发性污染事故的水量水质综合调度,提高水污染风险预警能力和防控水平。

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严格湿地用途管制,全面排查、整改违法违规占用湿地行为,落实追责问责,确保全县湿地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以潦河省级湿地公园为重点,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深入开展鄱阳湖流域天然湿地保护与修复,积极推进退田还湖还湿。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边界,实施重点湖库污染源整治和生态保护工程。加强湿地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和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湿地保护、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平。

第四节 推进节约用水

农业节水。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加强灌溉沟渠的改造及后续管理。鼓励农业节水研究和应用。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全面推行节水灌溉。规划期内,开展国庆中型灌区、蔡家垅中型灌区、跃进中型灌区、乌石中型灌区、巨岭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广先进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实施节水灌溉,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减少灌溉用水。

工业节水。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配置水资源。增强企业内部用水的合理性。节水技术的改造与推广。建立并实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对高耗水、高污染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督和考核。加强用水管理与节水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工业企业生产节水工作,淘汰落后设备。制定企业用水标准,确保每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小于20立方米。加强水的净化处理、循环使用,将万元增加值水耗纳入企业技改考核。

生活节水。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政策。城镇供水漏损管网改造。加快推进节水型器具和产品。加强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加强城市管网水平衡测试和节水管理宣传工作。

建筑业及餐饮业、服务业节水。奉新县要实行行业计划用水和水量定额管理,加强节水宣传与教育,按照市场需要调节水价及改革水费收缴制度。建筑业可通过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减少 无效蒸发,餐饮业、服务业可通过节水器具的普及和应用以达到节水的目的。

促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建立完善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标准,加强再生水、雨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非常规水。

专栏4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升重大工程

(一)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建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加强备用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及防护工程(奉新县水栏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防治工程)。以“千吨万人”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全面排查保护区范围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环境违法问题,逐步完成规范化建设。禁止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进入水源保护区,强化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二)提升工业科技治污能力

改造升级园区环保监测平台,扩大环境监测覆盖面,采取线上远程监控、线下执法联动的精准监管措施,实现科技治污常态化。

(三)水源地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

开展饮用水水源污染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应急监测和指挥系统。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建立饮用水水质定期监测和随机抽检制度,优先对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装自动监测设施。

(四)重要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制定并落实河湖岸线整治规划,加强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修复河湖生态环境。大力开展优良水体保护,加强生态河(湖)滨带和水源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的建设与保护,实施河湖缓冲带建设、河湖水域生态修复、中小河流治理、城市及农村水系综合治理。

第八章 推进系统防治,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

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计划》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土十条的要求,统筹谋划十四五期间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分类治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底线,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深化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建立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体系,以耕地土壤环境保护为重点,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创新土壤管理模式,推进农用地土壤分类精细化管理,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让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第一节 巩固提升土壤的环境质量

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耕地面积、分布等进行更新。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基础上,制定县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安全利用类耕地的安全利用。将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十四五”期间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在全面落实粮食禁止种植区划定、种植结构和用地功能调整的基础上,通过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逐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浓度,力争“十四五”期间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不增加。定期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自评估,建立健全台帐资料,确保数据有据可循。

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管理。在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定期对其周边开展监测,并将数据及时上传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试点推行列入名录地块“销号”机制,推动实施一批重点污染地块管控和修复,削减污染地块“存量”,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依据已掌握情况,结合排污许可证制度,督促辖区内重点监管单位,尤其是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企业,严格执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及公开制度、新改扩建项目及企业用地退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等,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加强农业面源土壤污染防治,深化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作,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现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进度为基础,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明确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工作经费,加大推进力度,逐步减少污染地块数量,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以重污染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典型污染场地和受污染农田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污染地块修复工程,消除一批建设用地土壤重大污染风险。支持土壤环境污染修复技术研发、评估验证与工程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管控修复相关技术报告的评审把关,定期公开相关报告评审通过情况。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咨询、修复工程、环境检测等从业单位的监管,并开展从业单位水平评价,推动从业单位提高水平和能力。

第二节 开展地下水保护和修复

启动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地下水水源保护,初步构建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点是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及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建设奉新县地下水考核点位,初步构建地下水环境监测管控网络体系。确立县级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加强地下水超采区回补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

推进地下水污染管控与修复。加强重点污染源风险管控,加快推进垃圾填埋场等防渗改造,加快推进废弃矿井治理遏制流域水域酸化。统筹开展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措施,结合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地下水防渗情况排查和检测,针对渗漏严重的污染源提出整改措施,因地制宜选择地下水污染扩散阻断技术。探索开展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试点,防控污染地下水环境风险,探索切实可行的地下水污染修复路径。积极申报地下水污染治理项目。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扶持

第三节 推进重金属及尾矿污染综合防治

严控涉重行业污染物排放。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减量替代,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在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文件中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从源头控制重金属污染。及时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大力推广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进现有涉重企业工艺、设备,鼓励企业进行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减少重金属排放量。

开展尾矿污染治理。研究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推进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污染治理。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实施一矿一策污染治理。提升尾矿库环境治理设施运行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尾矿库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强化尾矿库及周边环境质量监测。稳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通过尾矿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存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向河湖、水库等排放尾矿的行为。

专栏5土壤和重金属污染治理重大工程

(一)土壤修复工程

公共设施污染地块、企业污染地块修复工程。

(二)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开展提升辖区土壤环境监测、 监察、应急、信息、宣教、科技等实施土壤基础监管能力建设,增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8 个。

(三)矿山修复工程

开展矿渣综合利用、矿区清污分流、矿区外排水处理以及生态恢复等工程。对河流、溪流等重点流域周边废弃矿山迹地恢复进行提标改造。

(四)推进农田土壤污染治理

农田土壤污染得到全面控制,实现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示范区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积不低于90%。

(五)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第九章 强化环境风险管控,完善预警应急体系

第一节 完善环境风险管控体系

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加强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完善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不断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全县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实施方案落实,抓好排污企业防治设施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对问题严重的要坚决实行停产整顿,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工作。推进建立环境风险源、应急物质储备、环境敏感区等基本信息数据库,加强各类环境基础信息集成共享,建立先进实用的环境应急平台体系,增强环境应急专业化、信息化和特征化。

健全生态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立风险防范预案和联动管控机制,完善应急处置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要抓好一般排污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及技术支撑体系。2022年底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加强风险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完善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加强重点流域、化工园区、涉危涉重企业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协同推进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综合防治、风险防控与生态修复。积极推动化工园区环境预警设施建设,探索推广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逐步推进装置级、企业级、园区级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与交通、公安、应急、水利等部门联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对机制。积极推动地方政府与本地区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环境应急协同处置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物资紧急调用及补偿机制,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环境应急工作。

第二节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最终实现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为奉新县逐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夯实基础。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统筹协调、放管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当前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收运体系不畅、处置能力不足、监管能力薄弱、管理技术落后等突出问题立足奉新县产业结构、区位特征和发展阶段,识别工业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与切实需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设定目标任务,提出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任务措施,精准发力,持续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业发展绿色转型总体框架下,将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与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生态文明建设等其他相关领域试点示范经验、成果相融合;统筹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收运、利用与处置管理需求,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补齐短板,发挥协同增效作用。统筹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与共性难题,加快制度、机制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建设长效机制。

增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全面摸清全县固废处理处置能力缺口,按照总量控制、适度超前的原则布局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将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加速提升污泥、飞灰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健全县固废处理处置制度,广泛形成“减量化、资源化利用优先,焚烧和协同等无害化处置保障”多种方式并举的综合处理体系,规范固废处理流程。“十四五”时期,规划建设一座与奉新县工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解决现在奉新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出路问题。

推广固体废物先进综合利用技术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和政污水处理厂,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等,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拓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渠道依托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解决低值可再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出路。鼓励固体废物源头就地加工,推动固体废物再生行业贸易加工模式转变,优化固废物体利用渠道。鼓励、引导产废企业、回收企业和用废企业进入固体废物交易平台,大力推动低值可再生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工作。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标准化体系,重点解决一批飞灰、污泥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等问题,鼓励和引导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建筑废弃物等领域再生利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与安全处置。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危废产生、收集、贮存、处置情况专项排查;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动态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加强工业园区污泥管理力度,督促规范进行转移和处置;严厉打击危废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处置等行为。深入实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依法推动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定期上报执行报告和开展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全面达标排放。严格危险废物经营准入,扎实推进协同处置豁免政策落地实施,基本实现危险废物就近县内利用处置。从严控制县外无利用价值危险废物转入我县,加大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制度利用江西危险废物信息管理平台,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工作,分别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清单。将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含10吨)的,产生危险特性为易燃性、反应性危险废物的,产生或贮存剧毒性质危险废物的相关单位,纳入生态环境部门重点监管范围,并同步纳入江西危险废物信息管理平台和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统一管理。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本有价值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减轻危险废物末端处置压力。鼓励现有资源化利用设施提档升级,淘汰一批利用规模小、工艺水平落后、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综合利用设施。限制本能力过剩或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危险废物类别综合利用设施的新建和扩建项目;鼓励显著提升生产工艺水平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改建项目和本能力不足的危险废物类别综合利用新建、扩建项目。

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准底数,督促产废单位全面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并建立健全企业网上报告数据质量抽查核查工作机制,持续摸查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底数。依托省危险废物信息管理平台,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经营单位全面纳入平台,对接运输电子运单和转移电子联单,实现转移运输轨迹实时在线监控。通过在重点单位的重点环节、关键节点推行应用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形成全过程的信息化、智能化、可视化管理。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强化对管理决策的支撑。

建立市场化的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平台与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交换机制,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逐步提升固废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加强医疗废物监管,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内部收集和贮存,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体系。扩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大力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使废物中有用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与综合利用,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以尾矿、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为重点,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加强对农用地膜的使用管理,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在重点覆膜区域,结合农艺措施规模化推广可降解地膜。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

强化日常生活对塑料制品的管理。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推广可生物降解餐具,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大力推进企业及居民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推动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

专栏6固体废物污染治理重大工程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厂建设工程

建设一座奉新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厂。

(二)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

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体系。扩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大力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三)建立第三方危险废物收集运输体系

依靠市场力量,规范建立第三方危险废物收集运输体系。

(四)固体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等。

(五)2025年固体污染防治目标

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覆盖全范围的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和暂存能力,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奉新县近期需求,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逐步减少,建立相对完善的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初步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管。

第三节 加强放射性物质污染防治

加强核与辐射监督管理。强化放射源利用活动监管,加强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监管及放射性污染防治,严格责任主体落实辐射环境监管要求,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全部落实许可证管理要求。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严防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组织和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网络培训考核,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提升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辐射安全监督检查,推进辐射安全管理信息化建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实现电磁辐射精细化、科学化监管。贯彻落实移动通信基站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电磁环境管理要求,确保城乡特别是人口集中居住的城镇、重点控制区场强控制在国家标准限值内,保障公众健康。

加强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健全辐射事故应急体系。提升辐射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创新应急演练方式,全面提升基层辐射事故应急实战水平。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宣传。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宣传,提升公众认知水平。督促企业做好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第十章 提升农村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第一节 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优化调整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发展高效、绿色农业。利用传统资源和农业废弃物,挖掘农业新潜力。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养殖业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

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大力发展农业新业态、新模式,构建农产品加工、营销物流、“农业+互联网”等于一体的农产品全产业链,提升农产品生产制造、流通、销售等环节的智能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畜禽水产养殖与农林种植协同循环利用模式,推动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等首先实现区域内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打造“养殖-沼气-种植”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第二节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

大力推进种植业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控。深入实施化肥减量、农药负增长行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肥种植,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快构建现代化病虫害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体系。整县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落实秸秆还田离田支持政策,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建设,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体系,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率先推动农业主产区农药、农膜生产及销售企业落实废弃物回收责任,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台账。

严格畜禽水产养殖环境监管。编制实施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提高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的设施化水平,开展密集散养区粪污集中收集,推行畜禽养殖粪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市场化第三方治理模式,整县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坚持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全面取缔河湖水库网箱养殖,推广生态循环养殖模式,连片池塘养殖尾水集中处理模式,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到2025年,全畜禽粪便污染综合利用率完成宜春市下达任务。

第三节 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程度,充分利用农村自然消纳能力,对不同影响程度的村庄治理要求进行科学规划;同时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思路,采用近期和远期相结合,优先环境敏感区、污染严重区,后一般区域的推进原则。坚持“黑灰分离、资源化利用、就近就地分散处理优先,适度集中处理与纳管处理” 的治理思路,以生态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充分利用农村地区自然消纳能力,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设施建设成本与运行费用。制定并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工程实施计划和建设方案。

对集中治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采用优先就近土地利用与集中至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置相结合的方式。满足农用标准的污泥,优先就近土地利用;不能实现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的污泥,通过污泥收集车定期收集后运送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进行统一处理处置。

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优先整治面积较大、群众反应强烈的水体。科学制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与农村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粪污治理等工作相衔接,在实地调查和环境监测基础上,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状况,综合分析黑臭水体的污染成因,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积极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利用、焚烧处理模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推广典型地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经验,借鉴“二次四分”的垃圾分类方法、就地堆肥等资源化利用方法,完善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置体系,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持续巩固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成效,进一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域生活垃圾“零填埋”,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积极开展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出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行办法。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环境监管,积极发挥村民在垃圾治理过程中的参与作用和监督作用。

持续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创建。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全面提升乡镇环境,提高乡镇服务农民的功能,全力解决环境脏乱差、功能设施滞后、特色缺失、管理薄弱等问题,努力建设一批环境优美、功能完善、宜居宜业、便民利民、特色鲜明的精品乡镇。培育体验农业、休闲农业、定制农业等新业态,壮大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到2023年,全县所有乡镇脏、乱、差的现象全面解决,干净整洁有序,服务功能持续增强、乡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居民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农牧渔良种场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

专栏7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进一步提升农村垃圾无害性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卫生厕所普及率。

第十一章 加强生态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第一节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

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坚决遏制乱捕滥猎、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犯罪行为,积极开展禁渔区、禁渔期的划定与管理,在潦河开展淡水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加强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基因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继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大对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修复力度。

强化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逐步恢复和扩大地带性植被,加强森林抚育,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实施封山育林,科学有序放开商品材采伐指标。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控,建设森林病虫害防控体系。推进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实施,侧重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由“面积”向“面积与质量并重”转变。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做大做强优势特色森林产业。推行县乡村组四级“林长制”,确保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到位。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强化天然林保护和抚育,健全和落实天然林管护体系,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启动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管护区域全覆盖。严格保护林地资源,分级分类进行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转化为其他用途用地。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山上造林更新、森林质量提升、生态公益林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昌铜高速生态景观带建设、生态文明村风景林建设七大工程。实施新一轮造林绿化与退耕还林、低产低效林改造,加快长防林、生态公益林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调整和优化林分结构,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丰富物种数量。

第二节 推进生态系统修复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结合《江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规划期内,大力发展植树种草、封育保护等措施,治理水土流失,使全县的水土流失全面得到整治。轻度流失区以预防保护为主,中度流失区以封、补相结合,强度流失区实行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加强辖区内采矿工程、房地产工程、道路工程等生产建设项目的依法监督管理,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落实水土保持工作;全面提升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网络系统工程——奉新县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的建设及管理水平。

加强矿山环境综合治理。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所反馈问题、部门联合大排查大整治涉及问题和废弃矿山复绿问题等重点工作着手,加快全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要抓住问题紧盯不放,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设备拆除到位、复绿覆盖到位、矛盾化解到位,切实改善矿区周边生态环境。要持续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控”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夯实矿山安全基础。加大对矿产资源偷采、乱采行为打击力度。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开展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矿山环境修复、水环境保护治理、土地整治等重点工程项目的落实,实现山水林田湖的整体保护修复。

第三节 推动生态示范创建

进一步提高示范创建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引导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转化模式。开展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创建要求,推进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发展具有奉新特色的生态文化,通过示范创建推动治理能力、保护水平的提升。

第四节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和转移支付机制,完善森林、湿地等生态补偿制度,探索绿色惠民创新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全面推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实现生态产品标准化认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健全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市场交易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水权交易制度。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环境评价等改革,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专栏8生态保护领域重大工程

(一)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

推进昌铜高速公路沿线增绿阔绿、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等工程。

(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程

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深入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和“林长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责失察、失职渎职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生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和决策系统,提高环境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排污企业应承担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实施,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覆盖,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鼓励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治理技术创新,实施污染治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提高环境治理绩效,推进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做好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协同推进区域间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全面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强化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环境监管体系,强化在线监管、属地监管、点对点监管,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作用。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环保软件、硬件的配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新闻媒介监督的作用,以保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

第二节 推进多元化的环境治理模式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规范环保中介服务市场,健全对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服务企业的监管制度。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鼓励开展小城镇环境治理综合服务托管服务试点,实行按效付费。积极推行环境医院、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定向精准的环境治理服务。鼓励对工业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以及差别化电价政策,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制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完善排污企业和生态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完善环保信用评价异议申诉、信用修复机制,激励失信主体主动纠错,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生态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应用。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信用信息跨部门应用场景,构建以环境信用评级为基础的分级分类差别化“双随机”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环境信用修复机制。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机制,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监督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实施生态环境违法举报奖励,激发公众参与环保热情。加强生态环境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强化社会团体参与,共同关注保护生态环境。发挥环保志愿者组织作用,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环保对话协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相关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弘扬生态文化,引导公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第三节 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基础上,持续做好新增污染源发证登记,切实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推动建立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生态环境执法、自行监测、生态环境统计、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加强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监督管理,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环境全要素、全周期管理,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基本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围绕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加强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进依托排污许可证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监管和考核。推动非固定源减排,实施非固定源减排全过程调度管理,强化统计、监管、考核。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减排工程,着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统筹考虑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应。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深化生态环境统计制度改革,强化数据质量控制,拓展统计数据分析应用,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专栏9生态环境监管能力重大工程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提升工程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2020年版)》,填平补齐交通工具、个人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执法辅助设备、通讯与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个人防护设备等。

)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建设试点项目

完善供电监管试点相关工作

(三)环境应急能力与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增购应急车辆、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照明等常用应急物资与设备。

第十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主要质量目标、减排目标、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目标等分级、分层、分解落实。要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地区相关规划,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全面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二节 做好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统筹生态环境领域各类资金,重点投向生态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污染减排、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管、绿色产业发展、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环保薄弱环节的各项工作,确保规划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拓宽社会资金筹措渠道,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生态环境建设。

第三节 加强队伍建设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全面、职责明确的铁军队伍。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土壤环境管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管理等急需紧缺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专业人才,加快补齐力量不足短板,完善人才评价、激励、使用机制。通过业务培训、环保讲堂、挂职锻炼、实战演练、技能比武、以老带新、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人才业务本领。

第四节 强化评估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和考核制度,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终期考核机制。强化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并把实施情况作为政府和部门审批核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规划实施情况。

第五节 完善监督机制

每年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汇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畅通公众的意见表达渠道,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及重大事项发布舆情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公众和媒体的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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