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奉新县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设备更新的九条措施》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奉新县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
设备更新的九条措施
为大力推进全县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设备更新,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年)》《宜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和《江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引导和支持我县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开展数字化转型入企诊断。支持对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全覆盖开展入企诊断,按照省、市奖励资金进行奖补。
二、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依据诊断结果组织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采取赛马制形式给予企业相应的奖补资金。对通过项目改造后达到L4级的企业,每家补助8000元;对通过项目改造后达到L5级(含)以上的企业,按企业数字化改造实际投入的10%给予补助,其中达到L5级给予每家补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达到L6级给予每家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达到L7级给予每家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达到L8级(含)以上给予每家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数字化改造投入资金指企业在开展数字化改造过程中,购买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硬件产品设备所花费的资金,由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属地乡镇(场、管委会)或园区负责审核确认。
三、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贯标。对新入选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三星(含)以上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首次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为AA级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评定为AAA级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5万元。
四、支持企业加大数字化、智能化技改和设备更新力度。支持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改,对2024年及今后两年内在工信局备案并且纳入固投统计的数字化、智能化技改项目,技改备案金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其中设备更新金额达100万元以上,按设备更新金额的10%给予补助,但获取了省、市级技改补贴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并且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技改备案金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非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含改建、扩建、迁建),按不超过认定固定资产投资额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县级财政最高补助不超过25万元。
五、支持企业打造省级标杆。对获批为省级“数智工厂”企业,省级将给予每家企业100万元奖补;对获批为省级“小灯塔”企业,省级将给予每家企业100万元奖补;对获批省级“数字领航”企业,省级将给予每家企业500万元奖补。
六、支持企业争创国家标杆。对获得国家数字化转型领域标杆的企业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县财政给予30万元的奖励。
七、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产业大脑”建设。支持特色型、区域型、行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省级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省、市根据建设成效给予奖补。支持我县“产业大脑”建设,支持企业积极接入市、县“产业大脑”。
八、支持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和产品应用。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开发适用度高、价格低、见效快、成效好的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和产品,对企业普遍采用且成效好的解决方案和产品,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九、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数字化转型专项金融产品,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数字化转型投入。
本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县工信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需要对有关措施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加强政策绩效跟踪评价,强化结果应用。县财政奖补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800万元,其中2024年奖补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同时符合本县其他政策文件规定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措施中,同一项目符合第二条、第四条奖补条件的,可就高执行,但不重复享受。企业等级水平参考《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