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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新县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一期)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奉新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就该 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奉新县宋埠镇、赤田镇。
2.2 招标规模: 工程等级为 3 级,本次施工招标金额为 44329884.77元;
2.3 计划工期: 工期 298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奉新县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一期)共划分为 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 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 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 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 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 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的通知》(赣人发〔2005〕 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 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 在投标文件中需附 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 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 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 并出具授权委 托书。
(8) 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 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 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 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 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 子投标文件中, 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9)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企业用户 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 评标委员会仅对 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 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 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 查。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 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 05月16日 止 在 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网 站 ( 网 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 需 咨 询 的 , 请 致 电 江 苏 国 泰 新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客 服 电 话 : 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06月02 日 9 时 30 分, 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地点为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 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 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 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奉新县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 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评标时或公示期内, 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 情况的, 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并且没收 投标保证金: 1、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 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 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 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 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奉新县水利局进行监督。
7.5 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 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 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 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 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 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6 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将按上级水利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考 勤打卡管理。
7.7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 号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 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8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7.9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10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公 告 将 在 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www.jxsggzy.cn/web/ ) 、 奉 新 县 人 民 政 府 网 (http://www.fengxin.gov.cn/)上发布。
9.其他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投 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 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 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 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操 作手册(水利)”(下载地址: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jxsggzy.cn/web/bzzx/006004/20210118/bda24147-f6 8d-4dad-aad2-1076ee778397.html),(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 请 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奉新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 奉新县水利局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13970540288
招标代理机构: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15号
联 系 人 : 王女士
电 话: 17607074520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奉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支行
2、户名:奉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3、户名:奉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4、户名: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奉新支行
5、户名:奉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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