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公路水毁、塌方组织体系
(二)应急领导小组
(三)奉新公路分中心公路水毁、塌方工作职责
(四)公路水毁、塌方现场指挥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二)预警预防行动
(三)预警支持系统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三)分级响应
(四)后期处置
五、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二)队伍保障
(三)设备保障
(四)物资保障
(五)巡查保障
(六)物资资金保障
(七)通讯 保障
(八)培训演练
六、新闻报道
七、附则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本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对公路水毁、塌方等事故采取及时、有效的控制措施,高效、有序的组织开展路面抢险和洞内人员撤离抢险等工作,防止事态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道路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宜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普通国省干线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奉新范围内对雨季期间水毁、塌方造成的管养,公路中断及时进行疏通、清理;对水毁路面坑槽、桥梁河床、基础等水毁部位及时进行修复。
(四)工作原则
水毁、塌方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建立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 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分级实施的组织机构和公路抢险队伍,全力做好国、省干线公路的水毁、塌方工作,雨前抓预防、雨中抓防毁,雨后抓恢复,力争实现小雨、中雨不发生水毁,大雨、暴雨产生的水毁、塌方损失最低,以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
1.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公路水毁、塌方组织体系
奉新公路水毁、塌方组织体系由奉新公路中心和应急保障基地组成。
2.2应急领导小组
奉新公路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是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奉新分中心公路水毁、塌方应急指挥机构,成员按《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普通国省干线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中明确内容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公路水毁、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⑴负责组织、指挥奉新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水毁、塌方工作;
⑵组织制定奉新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水毁、应急抢险方案;
⑶组织、指导应急抢险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并监督实施、指导、核查、督促开展公路水毁、塌方工作;
⑷及时掌握险情、灾情,依据奉新公路分中心组织实施公路水毁、塌方及减灾措施;
⑸组织灾后公路水毁、塌方修复及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⑹组织公路水毁、塌方统计和核查,及时向赣西应急抢险中心提供灾情信息;
⑺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准确报道经赣西应急抢险中心审定的险情、灾情和各地道路塌方动态。
2.3应急分队公路水毁、塌方工作职责
⑴负责辖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桥梁等路段养护,保持畅通无阻;
(2) 负责公路保通方案的拟定、实施,负责低洼地段淹没区 设立公路导向和绕行等交通标志,做好对险桥、险路、危险路段的应急抢险预案准备工作;
⑶储备必要的砂石等抢险材料和保证抢险设备完好;
⑷险情内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值班人员不脱岗。
⑸及时收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组织应急基地、应急分队采取预防预警行动。
⑹负责组织公路、桥梁时抢险人员的集结、抢修,负责组织抗洪抢险所需的车辆、机械设备、物资的储备和组织专业的 抢险保障队伍参与抗洪抢险。
⑺做好国、省干线公路塌方、水毁险情情况统计、收集工作,及时报送道路阻断信息。在出现持续强降雨等重大灾情时,持续及时跟进将最新灾情和抢险工作情况报赣西应急抢险中心。
2.4险情现场指挥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当外河及主要支流出现警戒水位、主要公路设施出现重大险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现场指挥的,组建现场指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一般由奉新公路分中心应急分队科室带队,相关单位派员参加,必要时可由奉新公路分中心领导带队。
2.4.1公路水毁、塌方组职责:
(1) 组织技术人员排查公路、桥梁的险情,提出排险方案, 并及时上报奉新公路应急领导小组;
(2) 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及时修复受水毁或其他损毁的公路、桥梁,全力保证公路水毁、塌方期间公路交通运输的通畅。
(3) 组织灾情统计、核查和灾后水毁、塌方修复工作。
2.4.2装备物资调度组职责:
(1)负责公路水毁、塌方救灾设备、物质的组织调度,安排险情救灾物资和参加险情救灾人员的运输。
(2)根据需要快速调配奉新公路管理部门险情机械设备、物资部署。组织机械设备维修人员检查并维护各种参加险情的车辆及各种机械设备,保证抽调的车、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适于紧急抢险;
(3)督促抗洪抢险成员单位做好车辆、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性能维护工作,准备随时抽调进行险情增援。
2.4.3后勤补给保障组职责:
(1) 组织自救队伍,做好本单位险情的自救工作;
(2) 组织险情机关办公秩序和内部安全保卫;
(3) 保障险情期公路水毁、塌方工作的后勤补给;
(4)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和值班制度。
2.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主要包括:实时道路通行情况、道路桥梁运行情况;交通设 施、工程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地点、类别、程度、处置等 情况);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险情队伍,消耗物资等。
灾害发生后,各养护所(站)、工地应及时向奉新公路分中心报告灾情。 奉新公路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收集洪涝灾情动态信息,按规定报赣西应急抢险中心,重大险情行动情况应及时向市公路中心上报。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 财产损失的灾情,须核实后立即上报。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各要健全险情指挥机构,落实险情队伍、检查维护险情工程设施,储备足够的险情物资、保证通信畅通。
3.2.2气象天文预警
当预报有灾害性天气发生时,各养护所(站)、工地应及时了解、 掌握气象部门向社会发布的预警信息。当预报将发生严重洪水 灾害时,应急领导小组应提早预警,通报相关单位做好应对准备。
3.2.3洪水灾害预警
当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后,主要道路、桥梁等交通运输 设施出险重大险情时,各养护所(站)、工地或现场险情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奉新公路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和赣西应急抢险中心及时报告。
3.2.4台风暴雨灾害预警
按台风预报,奉新公路中心应急领导小组要督促相关辖区单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同时,要加强值班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
3.3预警支持系统
3. 3.1建立通信及信息传输系统
进入紧急险情期时,应急分队要建立带班和24小 时值班制度,保障雨水情、灾情信息畅通和指挥指令及时传达。出现大雨以上天气,遇水毁断路、塌方断路、桥梁毁坏等险情,各级险情主管领导必须值班,应急保障基地、应急分队随时待命。
3. 3.2制定险情抢险方案
应急分队应根据区域内社会、经济、人口、交通基础设施等情况及险情需要,组织编制和修订抢险工作方案,按规定报奉新公路中心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4防御响应
抢险防御响应分为四级,等级划分、防御响应启动和结束等均按《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普通国省干线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中防御响应相关措施执行。
4. 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紧急性原则:应急响应是一项紧急的工作,必须迅速行动。
(2)综合性原则:应急响应需要综合运用各种资源和手段, 进行全面的处理。
(3)灵活性原则:应急响应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措 施。
(4)协同性原则:应急响应需要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合力。
4.1.2按洪涝灾害对交通运输影响的严重程度和范围,一般水毁、塌方,做到及时清理;单处水毁断路、50至500立方米塌方,24小时处理完成;处理特大塌方(500立方米以上)、多处水毁阻断,要在48小时内抢修好临时便道。
(1)塌方处理:处理500立方米以下塌方,由奉新公路分中心应急部门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自行组织实施;处理500立方米以上的特大塌方,由市、县两级联动、统一协调指挥,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1) 桥梁冲毁:当桥梁冲毁时,应立即设立交通标志,发布绕行方案,并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 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必要时按照上级指示架设临时桥。
(2) 施工工地:施工工地受洪水威胁或侵害,在向上级上报的同时立即展开自救互救。应急分队根据危害程度,涉及施工人员安全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人员、设备安全。
4.2信息报送和处理
4.2.1信息内容。防汛信息主要包括:险情、公路和桥梁满水深度、具体路段和桥梁的险情、灾情、公路通阻情况、预计交通恢复时间、设备物质调度运用情况,参加险情人力调集情况,险情物资及资金投入等情况。
4.2.2信息报送。防汛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主要信息实行一事一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把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报送内容、程序、时限等,按照《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程序》相关要求执行。
4.2.3信息处理按照《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程序》相关要求执行。
4.2.4信息核查。凡上级险情指挥机构准备采用和发布的险情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由奉新公路分中心根据上级部署立即调查核实。
4.3分级响应
奉新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特别严重(I级)、严重 (II级)、较重(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 黄色和蓝色来表示。启动I级、II级、III级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需向奉新县人民政府及县交通运输厅报告,启动IV级应急响应,奉新公路分中心须向属地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奉新公路中心向赣西应急抢险中心及市公路中心报告。
抢险工作的分级响应等级划分、分级响应行动和响应 终止等均按《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普通国省干线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中分级响应相关措施执行。
4.4后期处置
4.4.1恢复重建
险情结束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应急分队应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受灾情况的统计工作,收集气象等灾害证明和水毁影像资料,调查水毁损失,提出水毁修复计划,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 标准恢复,但经上级批准同意的重要工程,可提高标准重建。
4.4.2物资装备补充
应急分队要及时查清、汇总抢险装备和物料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应急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4.4. 3调查与评估 .
奉新公路中心应急响应终止后,总结评估组需及时组织各参与部门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相关部门在终止应急响应后,应及时向奉新公路中心应急分队、安全科以及赣西公路应急抢险中心提交总结评估材料电子文档,包括突发事件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应急处置现场影像资料等。
5. 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应急分队要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加强本级抢险指挥机构工作力量,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处理应急紧急事务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保证抢险工作高效运转。
5.2队伍保障
应急分队要组织不少于1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各部门要做好机动人员储备工作,特殊情况能够及时替补。
5.3设备保障
应急分队要组织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运输车、 水泵等抢险机械设备,随时准备调用。
5.4物资保障
应急分队根据组织的抢险人数、任务,配置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交通标志牌、安全帽、电筒、小型抢险工具等,预设砂、石料源,做好材料储备,随时为道路抢修提供材料。技术人员对重大抢修项目、桥涵修复工程提供技术保障, 必要时,根据上级要求实行现场设计,指导施工。
5. 5巡查保障
应急分队要加强险情养护、安全巡查,恶劣天气增大 巡查频率。与奉新当地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应急分队抢险工作,明确负责人,服从当地防汛统一调度,加强主要路段、桥梁的巡查、排险工作力度,确保辖区险情公路畅通。
5.6物资资金保障
5. 6.1物资储备
(1) 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应急基地、应急分队应按规定及应急需要储备抢险物资。
(2) 应急基地、应急分队储备的险情物资品种及数量,根据本地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按不低于《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建设实施方案》(宜路发〔 2022〕 53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5.6.2物资调度
进入紧急防汛期,奉新公路分中心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险情抗洪 的需要,可在奉新公路系统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5. 6. 3资金保障
应急分队每年要安排公路水毁、塌方经费,用于辖区内公路险情物资储备,应急除险等。奉新公路分中心下拨的公路水毁、塌方抢修等经费,要及时安排,专款专用。
5.7通讯 保障
5.7.1通讯设备
应急分队必须配备有线、移动通讯设备, 确保信息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公路应急信息。
5.7.2编制通讯录
应急分队应编制公路水毁、塌方所涉及单位及个人通讯录,每年公路水毁、塌方前必须更新,对关键部门及关键人员要明确多种形式联系方式。
5.8培训演练
5.8.1培训
应急分队应结合实际开展有关公路水毁、塌方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公路水毁、塌方前至少组织一次。
5. 8.2演练
应急分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组织开展公路水毁、塌方应急演练。
6. 新闻报道
坚持稳定、团结、鼓励、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当的原则,为抢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 附则
7.1险情名词术语解释
7.1.1安全状况:指一个环境、设备或系统的整体情况,正常状态下不会导致任何危险或损害。
7.1.2事故无害化:指采取措施将事故或危险源消除、封闭或中和,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避免损害。
7. 1.3疏散:指按照预定的应急计划将人员有序地撤离危险区域,避免人员伤亡。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1) 本预案由奉新公路分中心负责制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并结合我奉新经济、社会和公路发展状况,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2) 应急分队及各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奉新公路中心备案。
7.3奖励与责任
对公路水毁、塌方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公路水毁、塌方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应急联系方式
奉新公路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95-4618535
7.5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奉新分中心负责解释。
7.6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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