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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三期曝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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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查,奉新君安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超医保限制性条件支付、串换项目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9223.5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奉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9223.56元,处行政罚款9223.56元,责令限期整改。

2.经查,柳溪乡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69.9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奉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69.92元,处行政罚款369.92元,责令限期整改。

3.经查,奉新县甘坊镇中心卫生院存在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259.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奉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259.2元,处行政罚款4888.8元,责令限期整改。

4.经查,奉新县百丈山风景名胜区卫生院存在串换项目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289.5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奉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医保基金1289.57元,处行政罚款1289.57元,责令限期整改。

5.经查,奉新县澡溪乡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医保限制性条件支付、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389.4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奉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医保基金2389.47元,处行政罚款2389.47元,责令限期整改。

6.经查,奉新县石溪卫生院存在超医保限制性条件支付、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838.4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奉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医保基金1838.47元,处行政罚款1838.47元,责令限期整改。

7.经查,奉新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20.3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奉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医保基金220.32元,处行政罚款220.32元,责令限期整改。

8.经查,奉新县仰山乡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医保限制条件支付,涉及医保基金5456.9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奉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医保基金5456.99元,处行政罚款8185.49元,责令限期整改。

9.经查,奉新县罗市镇卫生院存在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超标准收费、超医保限制性条件支付、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105.7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奉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医保基金2105.74元,处行政罚款2316.31元,责令限期整改。

10.经查,奉新县上富镇中心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超医保限制性条件支付、过度诊疗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42135.6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奉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医保基金42135.67元,处行政罚款46349.24元,责令限期整改。

11.经查,奉新县会埠镇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医保限制性条件支付、串换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7857.5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奉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医保基金7857.55元,处行政罚款8643.31元,责令限期整改。

12.经查,奉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存在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串换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995.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奉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医保基金2995.4元,处行政罚款3294.94元,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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