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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亚豪铝材有限公司2.14机械伤害一般事故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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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亚豪铝材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2-41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西亚豪铝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庆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41

处罚事由:

2022年2月14日,江西亚豪铝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一般事故。

处罚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奉新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江西亚豪铝材有限公司2.14机械伤害一般事故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奉 )应急罚〔20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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