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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华茂机械安装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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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华茂机械安装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2-413

行政相对人名称

焦作市华茂机械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海芳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46

处罚事由:

2022年3月7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备安装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你公司一名特种作业人员(电焊工)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在实施电焊作业。

处罚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奉新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焦作市华茂机械安装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奉 )应急罚〔20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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