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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西省好旺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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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8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西省好旺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黄周涛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28

处罚事由:

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对该单位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奉新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江西省好旺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奉 )应急罚〔2024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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