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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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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奉新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通过奉新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形式向社会公布(http://www.fengxi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奉新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联系,( 地址:奉新县应星南大道239号,电话:0795—461883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奉新公安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标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积极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生态建设、保障民生等方面,立足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和实行户籍、出入境、治安、消防等行政项目和非行政项目的“公开”。今年以来,我们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法规文件6条;工作动态60条;“财政预决算”栏目信息4条;治安管理栏目信息15条;户政服务栏目信息12条;政策解读3条;行政许可栏目1条;行政执法栏目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度,奉新县公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平台建设和推进办事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透明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保障公开运行,围绕“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功能定位,不断规范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快速、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坚持主动回应、互动回应并重的思路,严肃纪律,强化调度,不断提升政民互动的质量和水平。同时目前,我局在该平台基础上,加强“奉新公安”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实现新媒体与传统政务公开方式的优势互补,提升公安形象,及时主动公开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此外在“奉新公安”微信公众号、“金盾先锋”微信视频号等公安宣传平台发布各种警务信息近251余条。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解读活动,多次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6·26国际禁毒日宣传”、“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等活动,加大在“奉新公安”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等宣传矩阵平台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教育氛围。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县公安局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奉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率、及时率有待提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拓展;二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存在发布时间节点滞后三是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解读回应不及时、解读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部分栏目信息质量不高,公开的深度不够与公众的需求及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下一步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应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力争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及时、更丰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规定,2023年度,奉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奉新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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