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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黄溪新区青蒿素科技和鑫兴塑业有限公司用地平整工程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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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发改发2024337

关于奉新县黄溪新区青蒿素科技和鑫兴塑业

有限公司用地平整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新县黄溪新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奉新县黄溪新区青蒿素科技和鑫兴塑业有限公司用地平整工程立项的请示奉黄管字2024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保障项目落地建设,同意奉新县黄溪新区青蒿素科技和鑫兴塑业有限公司用地平整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黄溪新区青蒿素科技和鑫兴塑业有限公司用地平整工程

二、项目代码:2411-360921-04-01-450445

三、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县黄溪新区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黄溪新区管理委员会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km以内挖运土方34694.19m³,2km以内挖运土方67727.55m³,回填土方102421.74m³,清杂91.5亩。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76.24万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八、采购方式:在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或江西省电子卖场邀请至少6家以上单位,采用邀请竞价或邀请随机模式确定中标单位。

、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411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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