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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奉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生活供水工程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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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发改发〔2024〕18号


                   
会埠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江西奉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生活供水工程立项的请示》(会府字〔2023〕3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加快推进江西奉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同意江西奉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生活供水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西奉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生活供水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1-360921-04-01-746670
三、项目建设地点:会埠镇东源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会埠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给水管道工程:砖砌阀门井2座,砖砌排泥井1座,排气井1座,铸铁管603m等;
2、给水工程:新建拦水坝1座,沉沙池1座,调节池1座等;
3、净水工程:仓储及管理用房53㎡,石挡土墙189.34m³,22cm路面厚的水泥混凝土72.8㎡,砌筑井1座,闸阀井9座,砼排水沟36m,不锈钢大门1扇,铁艺栏杆60m,50m³的清水池1座,全自动净水设备1套,干粉投加及溶药制备装置1套,二氧化氯消毒发生器1套,铺种草皮124㎡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24.39万元,资金来源为工程项目专用款。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4年1月12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自然资源局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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