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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基本措施>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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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措施》的主要内容

《基本措施》包括五部分20条措施,概括起来就是稳、扩、促、兜等方面。

稳,就是多举措强化援企稳岗。聚焦“减负担、保企业、保用工”,顶格落实国家文件一揽子稳就业政策措施,为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稳岗拓岗。重点包括:“三个继续”和“一个强化”“三个继续”,即“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一个强化”,即“强化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创新推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费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多措并举助力稳定就业岗位。

扩,就是多方位扩大就业容量。聚焦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企业扩岗支持,加强政策激励,提振市场信心,培育就业新增长点。重点包括:对就业带动能力强的企业,配备就业服务专员,一揽子提供用工、培训、政策等扶持。对创业企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落实力度,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大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专场招聘促进供需匹配,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打造特色劳务品牌拓宽就业渠道,鼓励支持灵活就业营造良好环境,全方位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促,就是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聚焦高校毕业生规模再创新高的情况,千方百计稳住公共部门岗位规模、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努力稳住毕业生就业水平。重点包括: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鼓励引导基层就业,实施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基层服务项目。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对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招毕业生需求的国有企业,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合理确定招考招录时间。实施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落实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兜,就是多层次兜牢民生底线。聚焦困难群体求职就业面临的问题,分层分类提供就业援助、失业保障和社会救助,扎紧扎牢民生安全网。重点包括:对就业困难人员,及时提供就业援助,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失业人员,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对出现生活困难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此外,《基本措施》还对推进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就业监测、强化资金要求保障、优化经办服务、加强典型激励和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凝聚稳就业强大合力。

二、《基本措施》的主要特点和创新举措

《基本措施》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落实省、市稳就业工作部署,在促进困难人员就业、激励企业吸纳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在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方面的政策举措

《基本措施》进一步加大困难人员帮扶力度,进一步提高就业援助精准性、实效性,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具体措施可以概括为“四个注重”:

注重精准识别。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坚持“大数据+铁脚板”,加强部门信息比对,组织联系对接和情况摸底,建立实名制帮扶台账,实施动态更新,实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

注重精准服务。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日常援助方面,推行服务对象分类别、就业难度分等级、服务流程分步骤、服务项目分维度、服务主体分层级的“‘五分’+‘一对一’”精准就业服务模式,强化信息精准推送、供需精准对接,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实施个性化帮扶和跟踪帮扶。集中援助方面,常态化组织专场招聘、定向推送就业岗位,全力帮扶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注重政策扶持。对困难人员就业创业给予全方位支持。运用吸纳就业补贴政策,鼓励广大用人单位吸纳困难人员就业;运用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政策,支持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运用社保补贴政策,加大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保障水平。同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给予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注重生活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物价补贴。

(二)在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方面的扩岗激励措施

企业是支撑经济发展的力量载体,是吸纳就业的源头活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持续推进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这次《基本措施》又作出了专门安排,打出“降、贷、返、补、提”等政策组合拳,倾斜支持吸纳就业多的行业企业,更好激发企业活力,稳定就业存量、扩大就业增量。

降,就是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更多吸纳就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贷,就是用好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贷款,解决企业融资需求。对2023年新签订借款合同(含续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涉及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6类群体的,其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其他群体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的50%予以免除。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在服务业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3类行业企业新创业且信用良好的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在20万元以内免除反担保要求。

返,就是继续对不裁员和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底。

补,就是加大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力度。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其中,对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底。

提,就是支持企业开展职业培训,提升员工技能。对企业新录用符合条件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标准,进一步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对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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