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报
2023年第9期
2023年9月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营商环境“红黑榜”
(一)“红榜”表扬名单
住建局、商务局、宋埠镇:奉新县9月网格化服务经营主体工作情况
上榜理由:对于市里下发的网格化走访任务,以上单位走访经营主体及时且任务推进较快。
(二)“黑榜”提示名单
工信局、冯川镇:奉新县9月网格化服务经营主体工作情况
理由:对于市里下发的网格化走访任务,经多次催促提醒后,以上单位才启动走访任务,且走访率仍较低,影响我县网格化服务经营主体工作在全市的完成情况。
二、9月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县级16个指标监测情况
1.开办企业指标(指标分值为5分)。监测事项数量17项,其中16个为计分项(该数据为市营商办通报数据,县级考核计分项实际为15项)。我县该指标位列第一方阵有12项,第二方阵有0项,第三方阵1项,未掌握3项(全市一致)。
2.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指标分值为5分)。监测事项数量13项,其中12个为计分项。我县该指标位列第一方阵有9项,第二方阵有1项,第三方阵0项,未掌握2项(全市一致)。
3.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指标分值为7分)。监测事项数量30项,其中17个为计分项。我县该指标位列第一方阵有12项,第二方阵有2项,第三方阵1项,未掌握2项(全市一致)。
4.政府采购指标(指标分值为5分)。监测事项数量12项,其中8个为计分项。我县该指标位列第一方阵有6项,第二方阵有0项,第三方阵0项,未掌握2项(全市一致)。
5.招标投标指标(指标分值为5分)。监测事项数量11项,其中7个为计分项。我县该指标位列第一方阵有7项,第二方阵有0项,第三方阵0项,未掌握0项(全市一致)。
6.获得电力指标(指标分值为5分)。监测事项数量9项,其中8个为计分项。我县该指标位列第一方阵有2项,第二方阵有4项,第三方阵2项,未掌握0项(全市一致)。
7.获得用水用气指标(指标分值为5分)。监测事项数量19项,其中8个为计分项。我县该指标位列第一方阵有0项,第二方阵有0项,第三方阵0项,未掌握8项(全市一致)。
8.登记财产指标(指标分值为5分)。监测事项数量8项,其中7个为计分项。我县该指标位列第一方阵有0项,第二方阵有0项,第三方阵0项,未掌握7项(全市一致)。
9.获得信贷指标(指标分值为7分)。监测事项数量28项,其中27个为计分项(该数据为市营商办通报数据,县级考核计分项实际为6项)。我县该指标位列第一方阵有0项,第二方阵有0项,第三方阵0项,未掌握27项(全市一致)。
10.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指标分值为4分)。监测事项数量23项,其中13个为计分项(该数据为市营商办通报数据,县级考核计分项实际为6项)。我县该指标位列第一方阵有0项,第二方阵有0项,第三方阵0项,未掌握6项(全市一致)。
11.纳税指标(指标分值为5分)。监测事项数量24项,其中6个为计分项(该数据为市营商办通报数据,县级考核计分项实际为5项)。我县该指标位列第一方阵有3项,第二方阵有0项,第三方阵0项,未掌握2项(全市一致)。
12.执行合同指标(指标分值为5分)。监测事项数量16项,其中16个为计分项。我县该指标位列第一方阵有16项,第二方阵有0项,第三方阵0项,未掌握0项(全市一致)。
13.办理破产指标(指标分值为4分)。监测事项数量10项,其中8个为计分项。我县该指标位列第一方阵有5项,第二方阵有0项,第三方阵1项,未掌握2项(全市一致)。
14.市场监管指标(指标分值为8分)。监测事项数量26项,其中20个为计分项(该数据为市营商办通报数据,县级考核计分项实际为13项)。我县该指标位列第一方阵有0项,第二方阵有0项,第三方阵0项,未掌握20项(全市一致)。
15.政务服务指标(指标分值为8分)。监测事项数量13项,其中12个为计分项(该数据为市营商办通报数据,县级考核计分项实际为9项)。我县该指标位列第一方阵有9项,第二方阵有0项,第三方阵0项,未掌握3项(全市一致)。
16.包容普惠创新指标(指标分值为8分)。监测事项数量49项,其中49个为计分项(该数据为市营商办通报数据,县级考核计分项实际为27项)。我县该指标位列第一方阵有5项,第二方阵有6项,第三方阵3项,未掌握35项(全市一致)。
(二)宜春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为推动年度各项重点任务和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强力攻坚,市营商办下发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台账,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对标对表完成销号,目前我县共认领207项改革任务台账(16个一级指标共梳理196项,其他重点任务11项),其中,203项任务已销号,4项任务正在推进中,任务总完成率达98.07%。
其中,任务全部完成的指标有14个:企业开办、劳动力市场监管、执行合同、登记财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纳税、办理破产、获得用水用气、获得信贷、政务服务、办理建筑许可、包容普惠创新,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任务完成超过85.00%的指标有2个:市场监管(完成率92.31%)、获得电力(完成率92.31%);其他重点任务完成率为81.82%。
(三)宜春市网格化服务经营主体进展情况
网格化服务经营主体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按照《宜春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网格化服务经营主体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宜营商组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4月完成第一阶段收集数据工作,5月完成第二阶段核实数据工作,6月完成第三阶段网格划分工作,7月完成第四阶段网格员选定工作。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及“三区”)网格化服务经营主体数量175575个,营商网格数量36249个,网格员数量12858个,网格长数量513个,涉及单位数量369个,走访户数35271户,宣传政策户数5187户。
其中,奉新县网格化服务经营主体数量8078个,在营商网格管理方面,营商网格数量2641个,未纳入网格经营主体个数0个,经营主体纳入营商网格比例100%,与高安、宜丰、铜鼓并列第一;我县网格员数量为1080个,网格长数量为80个;在走访管理方面,我县走访户数为4827户,位列全市第4位,宣传政策户数865户,位列全市第2位。
三、四大专项治理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四大专项治理行动(即“新官不理旧账”、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均出台了相关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关工作专班或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行动,且通过“奉新发布”、县政府网站、办事大厅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征集线索公告。
“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行动暂未收到问题线索;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通过自查自纠发现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收到2个问题且已全部整改完成;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上级转办、日常督查等收到47条问题线索,已处理涉案人员61人。
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动态
1. 9月12日,我县召开2023年第四次政企圆桌会议(企业诉求现场协调会),采取实地走访企业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倾听企业心声、破解发展难题,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东带队,县领导晏瑜、刘勇、王辉参加。胡东一行先后来到申田碳素、金源纺织、博腾药业、飞宇新能源、嘉拓智能等企业,针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反映的诉求,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现场协调有关部门拿出解决措施,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上,胡东认真聆听了佳晨实业、同和药业、宁新新材等11家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需协调解决的问题,不时询问具体细节,与企业负责人互动交流。参会单位对企业提出的有关问题一一给予回应,并提出了相关解决方案。
2.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政府金融服务中心):“四动并驱”全力打造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县域样板。一是“宣传发动”振信心。先后分13批次邀请上交所、北交所、省股交中心、券商等机构相关专家协同县工信、科技、税务、金融等部门开展入企走访培训,分析上市宏观趋势,解读股改上市政策,提振企业上市信心。二是“组织推动”促落实。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和县长为双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等24个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谋划,促进部门工作协同、信息共享。2021年以来,累计协调解决企业股改上市问题共计21件次。三是“资金撬动”激活力。实施“重点联系行”制度,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上市后备企业的融资需求量身定制授信方案,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四是“政策拉动”强保障。根据省、市股改上市奖励文件,奉新县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企业上市工作进度分阶段兑现奖励,缓解企业上市前的成本压力,提升企业上市获得感。近年来,县财政兑现企业上市相关奖励累计超过1760万元。2023年5月26日,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交所成功上市,成为宜春市第十家、奉新县第四家上市公司。截至目前,奉新县共有上市、挂牌企业6家,其中上市企业4家,数量全市排位第一、全省排位前列。
3.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奉新9月营商环境“红黄榜”评价并公布结果。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6日,由投票库中随机选取的200家企业对59家单位在“智慧奉新”APP上进行网络投票,9月实际参与投票的企业共69家,共完成投票177次,共投出“红牌”108张、“黄牌”4张、共有17家单位的窗口、股室或者工作人员获得了企业65条好评。本次评价高新园区总分排名第一,市监局总分排名第二;供电公司总分排名第三,教体局、交警大队、移动公司总分倒数。本月共有28家单位获得“红牌”,获得“红牌”前三名的为高新园区31票、市监局14票、供电公司13票;本月共有4家单位得到“黄牌”,交警大队1票、教体局1票、移动公司1票、生态环境局1票。
附件:
关联稿件: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