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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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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监测2023年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本级四季度抽检。经检验我县使用的一个批次餐具不合格。基本情况如下

2023117日监督抽检中奉新县***麻辣烫酸菜鱼店已消毒的盘(抽样单编号:DBJ233609003826232****、检验报告号No: SZ3323-33031****)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明,当事人使用检出大肠菌的盘的违法经营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行为。

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刘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考虑到当事人案发后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当事人未曾有因本案同类型的违法行为受到过处罚的记录,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行政处罚如下:1、对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的行为予以警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奉市监当罚〔2023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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