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财农指〔2024〕95号
关于发放2024年下半年农业特色种养
产业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场、管委会)经济发展办:
根据《奉新县农业农村局 奉新县财政局 奉新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奉新县2021年农村“三类人群”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奖补政策〉和〈奉新县2021年带动农村“三类人群”参与产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政策〉的通知》(奉农字〔2021〕68号)、《关于奉新县2021年农村“三类人群”发展特色种养业和带动农村“三类人群”参与产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政策的补充通知》(奉农字〔2022〕1号)、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农办字〔2024〕21号)以及《奉新县财政局 奉新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的通知》(奉财农指[2024]9号)精神,经各地申报和县级抽样核查确定,现对2024年下半年(2024年5月16日-2024年10月31日)农村“四类人群”(农村四类人群是指:①脱贫户(不含第③类脱贫户)、②监测对象(不含第③④类监测对象)、③上年收入后20%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④纳入两年以上仍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发展特色种养产业、2024年(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带动农村“四类人群”参与产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其它代种代养产业进行奖补,奖补标准如下:
农村“四类人群”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奖补标准:(1)水果种植奖补。符合条件的“四类人群”新建猕猴桃、柑桔、梨园、桃园、葡萄、草莓、西甜瓜等多年生或一年生果园一亩以上均可申报产业奖补。具体标准为:猕猴桃园、葡萄园、火龙果园一次性奖补3000元/亩;柑桔、梨、桃类、板栗和桑葚园一次性奖补2000元/亩;草莓园奖补1000元/亩﹒年;西甜瓜类奖补200元/亩﹒年。(2)蔬菜种植奖补。符合条件的“四类人群”年内种植大棚或露地无公害蔬菜一亩以上(含复种)均可申报产业奖补。具体标准为:大棚蔬菜奖补600元/亩;露地蔬菜奖补200元/亩。(3)茶叶种植奖补。符合条件的“四类人群”新建茶园一亩以上可申报产业奖补。具体标准为:一次性奖补1000元/亩。(4)中药材种植奖补。符合条件的“四类人群”种植多年生或单季种植一年生药材一亩以上均可申报产业奖补。具体标准为:多年生药材一次性奖补1500元/亩;一年生药材奖补300元/亩。百合、莲子参照多年生药材按1500元/亩进行一次性奖补;皇菊、黄蜀葵参照一年生药材按300元/亩奖补。(5)油菜、花生、芝麻、棉花、大豆等种植奖补。符合条件的“四类人群”单季种植油菜、花生、芝麻、棉花、大豆等一亩以上均可申报产业奖补。具体标准为:油菜、芝麻奖补80元/亩;花生奖补100元/亩;红薯奖补40元/亩;甜玉米奖补100元/亩;甘蔗奖补200元/亩;棉花奖补160元/亩;大豆奖补130元/亩。(6)食用菌种植奖补。符合条件的“四类人群”单季种植食用菌1000袋或120平方米以上均可申报产业奖补。具体标准为:1元/袋。(7)油茶种植奖补。符合条件的“四类人群”新开发种植油茶一亩以上且符合相关项目要求的,除给予上级项目资金补助外,再增加奖补50元/亩。(8)苗木种植奖补。符合条件的“四类人群”种植苗木一亩以上的,一年生造林苗木按2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多年生苗木按1500元/亩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9)水面养殖奖补。符合条件的“四类人群”养殖水面达一亩以上可申报产业奖补,具体标准为400元/亩﹒年(龙虾和石斑蛙亦按400元/亩﹒年标准进行奖补)。(10)畜禽养殖奖补。符合条件的“四类人群”养殖畜禽1头或50(羽、只)以上可申报产业奖补。具体标准为:羊150元/头,牛1000元/头,生猪400元/头,猪崽100元/头,蜜蜂40元/箱﹒年,鸡、鸭、鹅、兔等50羽(只)以上,每只补10元。
对①、②类人群到户产业奖补实行总量控制、补助封顶,每户奖补资金年度金额不超过6000元。依据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农办字〔2024〕21号)相关要求,对“两类增收重点对象”----即:③、④类人群奖补不设上限,按上述标准据实奖补。
2024年(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带动农村“四类人群”参与产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内容及标准:(1)入股分红奖补。农村“四类人群”以自身的资产资源资金入股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该新型扶贫经营主体可申报产业奖补,奖补标准为:给入股“四类人群”分红总额的50%。(2)劳务工资奖补。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为农村“四类人群”创造就业机会的,可以申报产业奖补。奖补标准为:给农村“四类人群”发放劳务工资的50%。(3)代种代养奖补。以代种代养方式帮助农村“四类人群”发展产业(水稻、毛竹、林木除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申报产业奖补。奖补标准与农村“四类人群”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奖补政策一样;奖补资金由代种代养双方共享,其中:代种代养主体享受30%,“四类人群”享受70%。
对①、②类人群到户代种代养奖补实行总量控制、补助封顶,每户奖补资金年度金额不超过6000元。依据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农办字〔2024〕21号)相关要求,对“两类增收重点对象”----即:③、④类人群代种代养奖补不设上限,按上述标准据实奖补。
其它代种代养产业奖补内容及标准:其它代种代养奖补的产业为特色种养产业(不含水稻、毛竹和林木)。奖补标准与农村“四类人群”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奖补政策一样;奖补资金由代种代养双方共享,其中:代种代养主体享受30%,“四类人群”享受70%。
对①、②类人群到户代种代养奖补实行总量控制、补助封顶,每户奖补资金年度金额不超过6000元。依据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农办字〔2024〕21号)相关要求,对“两类增收重点对象”----即:③、④类人群代种代养奖补不设上限,按上述标准据实奖补。
本次产业奖补按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实地抽样核查后确定的奖补清单进行补助(具体发放金额详见附件)。
产业奖补款项由县财政局下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村“四类人群”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奖补和其它代种代养产业奖补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拨入“社保一卡通”发放,带动农村“四类人群”参与产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由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直接拨付到带动主体帐户。
附件1:奉新县2024年下半年农村“四类人群”农业特色种养产业奖补资金发放表
奉新县财政局 奉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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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奉新县2024年下半年农村“四类人群”农业特色种养产业奖补资金发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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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农村“三类人群”农业特色种养产业奖补 |
带动农村“三类人群”参与产业发展经营主体产业奖补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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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户数(户) |
奖补金额(元) |
扶贫经营主体名称 |
奖补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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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垦场 |
19 |
47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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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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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溪办 |
11 |
22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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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40 |
|
3 |
甘坊镇 |
20 |
29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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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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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会埠镇 |
1 |
1000 |
奉新县注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6875 |
7875 |
|
5 |
农牧渔场 |
7 |
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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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00 |
|
6 |
上富镇 |
26 |
54380 |
|
|
54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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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冯川镇 |
19 |
14120 |
|
|
14120 |
|
8 |
澡溪乡 |
24 |
31840 |
奉新县仙宝梯田有机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15640 |
47480 |
|
9 |
罗市镇 |
12 |
24200 |
|
|
24200 |
|
10 |
宋埠镇 |
26 |
24672 |
|
|
24672 |
|
11 |
仰山乡 |
15 |
27050 |
|
|
27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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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赤岸镇 |
13 |
24080 |
奉新县鑫恒农业专业合作社(胡清华创业致富带头人) |
18000 |
117278.75 |
|
奉新县石魏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
949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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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徐彩弟家庭农场(徐彩弟创业致富带头人) |
1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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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新冠农果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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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芝麻开门中药种植专业合作社 |
19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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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新县福强果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2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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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柳溪乡 |
13 |
28720 |
|
|
28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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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赤田镇 |
172 |
119630 |
|
|
119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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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百丈山管委会 |
5 |
12465 |
|
|
12465 |
|
16 |
干垦场 |
4 |
5750 |
|
|
5750 |
|
17 |
澡下镇 |
8 |
7800 |
|
|
7800 |
|
18 |
干洲镇 |
2 |
1700 |
|
|
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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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97 |
482122 |
|
115713.75 |
597835.75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