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与重点民生领域>涉农补贴

奉新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申请指南

访问量:

关联稿件:

1.补贴原则选建后补,以水稻种植为重点。

2.补贴对象:重点支持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兼顾部分优秀设区市级和县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先支持粮油类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粮食单产提升项目兼顾水稻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含种业企业)

3.补贴范围生产设施条件改善补贴范围为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机具、新装备。引进良种良法,购买农业机械、农产品加工、分拣包装、检疫检测等设施设备;建设农业基础设施,修建果园、鱼塘、养殖场等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农业附属设施。建设储藏库(冷库)、烘干房、检疫检测房等。开展农产品质量标准提升与认证,创建农产品品牌等内容。粮食单产提升补贴范围为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

4.补贴标准:生产设施条件改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高于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粮食单产提升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原则上实施多个单产提升关键技术按照水稻单季补助总量不超过200元/亩,单个主体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5.申请程序:项目建设主体需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建设申请,编制实施方案(项目概况),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6.申请材料项目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预算表、二品一标证书、项目图片和荣誉证书等

7.咨询联系电话4622190

8.受理单位:新县农业农村

9.办理时限:项目验收合格后,按财务规定

附件:

申请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