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8日在奉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审计局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
一、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情况
(一)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安排不到位。县审计局抽查县财政对义务教育投入情况发现,2021年、2022年县财政未执行国家规定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涉及资金507.08万元,其中2021年207.33万元、2022年299.75万元。
(二)部分收入未及时入库。截至2022年12月底,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仍有4778.28万元罚没收入款等未及时上缴国库。
(三)部分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未将上年结转资金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县行政服务中心91.65万元、县教体局594.7万元。二是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分别为县水利局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当年实际发生政府采购支出3.96万元;县民政局累计购置固定资产共计11.94万元,但年初该局本级编制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有6.94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四)未向二级预算单位批复预算。2022年3月奉新县财政局批复县民政局(含二级预算单位)部门2022年度预算支出总指标,但县民政局未向二级预算单位县社会福利院、县殡葬服务所批复预算。
(五)滞留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一是结转两年以上2018年小型水库和小型堤防安全管理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4.81万元。二是滞留彩票公益金71万元。
(六)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规章制度。2022年县水利局、县民政局未按规定建立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二、教育资金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情况
(一)义务教育学校存在大校额、超标准班额现象。截至2022年末,4个学校存在大校额、超标准班额现象。其中:①4个学校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义务教育小学及初中学生规模不超过2000人的大校额现象。②3个学校存在一至四年级有98个班学生人数超过45人;1个学校存在七至九年级有60个班学生人数超过50人。
(二)存在挤占教师编制行为。3个学校存在其他工作人员挤占学校教师编制行为。如学校编制手册反映,至2022年10月20日奉新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该校事业编制120人,该校实际在编人数120人。但审计发现,占编的人数中包括中心学校(和该校不是一个单位)8名工作人员,存在挤占该校编制行为。
(三)存在有编未及时补充,长期聘用代课老师现象。奉新县第五小学2021年编制人数174人,在校教师人数128人;2022年编制人数158人,在校教师人数126人。存在有编未及时补充,而长期聘用代课老师现象,造成学校经济负担加重。
(四)违规收取休学费。奉新一中收取除因病休学以外的非正常休学学生休学费每生0.6万元,2021年共收取19人休学费11.4万元。
(五)收取剑桥费不规范。2016年5月宜春市教育局回复(宜教字〔2016〕16号)原则同意奉新一中与剑桥国际教育举办剑桥国际特色班,奉新一中、四中根据奉新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招生文件核定剑桥生三年收费3万标准进行收费,并单独划定剑桥生录取分数线,收费未经发改等相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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