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11月29 日在奉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审计局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预备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县财政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中,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将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二是尽量将可预见的支出和工作经费在单位预算中予以安排。三是调整预备费规模,将2000万元预备费调整为保运转及保民生专项经费。
(二)针对“未将年终超规定比例结余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问题。县财政2022年8月份将彩票公益金结余超过2021年收入30%部分的61.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三)针对“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问题。县财政2022年10月已将结转超过2年以上资金251.66万元收回上缴国库,统筹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针对“部分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县公安局今后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缩小部门预决算的差异;县乡村振兴局进一步完善了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了《奉新县乡村振兴局预算管理制度》,明确了将上年结转资金纳入下一年度的年初预算或年终预算调整中;县城管局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将提前做好结转资金准备工作,将结转资金编入部门预算,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
(五)针对“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截至2022年10月,县公安局已全部拨付未及时使用的349.01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已拨付2236.57万元。
(六)针对“拖欠中小企业服务款”问题。2022年6月28日县城管局已将2021年下半年垃圾服务费210.25万元支付给奉新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七)针对“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建立相关制度,分别出台了《奉新县农业农村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奉新县乡村振兴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二、关于对民生等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一)奉新县2020年以来粮食安全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1.针对“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不力,未与所属行政村(社区)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问题。赤岸镇、会埠镇、上富镇、宋埠镇4个乡镇政府按要求与所属行政村补签了耕地保护责任状。
2.针对“结转结余两年以上项目资金未缴回县财政”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将结转结余项目资金101.02万元全额缴回县财政统筹使用。
3.针对“滞留稻油轮作补助资金”问题。截至2022年10月,县农业农村局已将滞留的128.54万元拨付使用。
(二)关于奉新县2019年至2020年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针对《超时限发放房屋腾空奖》问题。 奉新县棚改指挥部已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制定了《奉新县棚改指挥部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
2.针对“部分收入未及时上交国库”问题。截至2022年10月底,奉新县棚改指挥部已将427.27万元上缴国库。
今年各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取得了良好的审计效果,但有些问题产生的背景或相关因素比较复杂,个别问题尚未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需要持续推进,审计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忠诚履行审计职责,继续加强对整改的跟踪督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工作以审促改、以改促建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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