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县人民政府委托,2021年7月29日县审计局局长游本亮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奉新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2020年在县委领导和县人大监督下,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取得了较好效果: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因素,2020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7.22亿元,同比增长3.7%,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民生支出得到保障。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49亿元,其中民生方面支出31.7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5%。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
——积极支持企业发展。一是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全年累计为企业减负8.59亿元,有力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12亿元和工业发展专项资金0.1亿元,重点用于支出企业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促进企业自身造血能力的建设;通过发放“财园信贷通”贷款4.22亿元、发放“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0.28亿元等金融贷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扶贫资金投入加大。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量0.29亿元,比上年增长28.2%,主要用于贫困村村庄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持等。
一、县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一)部分货物及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超预算
2020年全县实际发生货物及政府购买服务采购12781.85万元,当年货物预算6954.08万元,超预算5827.77万元。
(二)收入未及时缴库
截至2020年底,县财政仍有6275.69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
(三)1922.6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使用
截至2020年底,县财政有1922.6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预算编制不完整。有3个部门未将上年结余结转资金157.81万元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有1个部门未将租赁费等收入编入部门年度预算,有1个部门未将项目经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有1个部门未将每年固定上级经费补助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预算执行不到位。2020年有1个部门预算执行不到位,涉及资金76.8万元。
(三)无预算支出。2020年有3个部门在部分项目无预算安排的情况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支出52.45万元。
(四)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到位。截至2020年底,有3个部门未对项目净结余及结转二年以上项目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盘活,按规定缴回县财政统筹使用涉及金额29.13万元。
(五)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2020年有2个部门未按规定建立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三、关于2020年度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跟踪专项审计情况
在对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中发现,未按实际养殖头数、种植亩数申报领取农业产业奖补资金,光伏收益拨付不及时,未按预定的比例使用光伏收益,光伏电站资产、收益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四、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审计建议
强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加强扶贫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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