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8日,在奉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审计局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一、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未细化到项目和单位,存在二次分配。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编制中部分项目经费未落实到具体单位或项目,存在将人大批复的预算额进行分解,进行财政二次分配现象。涉及产业创新改造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留政府预算待分配资金等。县财政局将通过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促进整改,积极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按照“细化、综合、刚性”的预算原则,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把项目预算进一步细化到部门、到单位、到项目,对上级明确了项目支出科目的按上级文件列支,对于能落实到部门单位的经费全部编入部门单位预算,做到编实、编细、编准、编全,提高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政府债券项目收益低于方案预期收益。2021年奉新县城市管理局申报的生活垃圾焚烧固化飞灰填埋场建设专项债券项目,发行实施方案中预计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取得飞灰处置收入327.75万元。该项目2023年1月项目开始投入运营,截至2024年5月期间取得收入未达预计收入。县住建局在环保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发掘固化飞灰填埋场收入点;县财政局将督促项目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增加运营收益。
(三)闲置国有资产未及时处置。截至2024年6月5日,县城解放路、老县政府、南门路等11个地块安置房建设后,仍有住房、商铺、储藏室、车库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置,处于闲置状态,涉及面积15309.35平方米。县财政及棚改办,一是部分闲置店铺交由国投集团公开招租,截至2024年10月,国投集团已分两批对外公开招租,盘活总面积7971㎡,已签约出租面积5674㎡,后续将根据市场供需情况逐步分批投入市场;二是闲置的房屋、储藏室、车库等拟由国投集团按程序公开招租或拍卖。该问题处于部分整改状态。
(四)预算缺乏刚性约束。一是无预算支出。2023年有3个单位在部分支出无预算安排的情况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列支。二是科目超预算支出。抽查发现县交警大队2023年存在部分支出科目超预算现象。三是实际采购项目与采购预算项目不一致。县医疗保障局未按采购预算项目采购。涉及单位均完善了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机制,今后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
(五)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财政资金结余较大。2023年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有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等预算资金281.85万元财政资金结转下年使用。截至2024年11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部拨付上述资金。
(六)未向二级预算单位批复预算。 2023年2月奉新县财政局批复县人社部门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指标,但县人社局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15日内向其二级预算单位县社保中心、县就业创业中心批复预算。2024年7月,奉新县人社局对二级预算单位进行了批复,县人社局今后将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对所属二级单位进行预算批复。
(七)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截至2024年4月15日,奉新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共拖欠4家企业工程款共计63.03万元。截至2024年10月,奉新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已支付56.87万元,其余2023年项目1个6.16万元还未支付,该问题处于部分整改状态。
(八)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项目建设开工前,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奉新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2023年实施的1个项目,截至2024年4月,均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二是部分项目施工进度缓慢,未按合同工期完工。奉新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2023年实施的2个工程项目,未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完工。三是已完工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入账登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实施的1个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截至2024年3月15日一直未办财务竣工决算,还是滞留于“在建工程”,未按规定转做固定资产管理。截至2024年6月,奉新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已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
截至2024年10月,集中供热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还未完工,正在施工中;二期工程已完工,正在编制竣工验收资料;该问题处于部分整改状态。2024年6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按规定转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26.67万元。
(九)涉案车辆未及时处置。截至2024年3月底,县交警大队在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549辆,涉案车辆(含小汽车、三轮车、电动车等)仍堆放在干洲中队停车场未处置。2024年5月,县交警大队在“畅行奉新”公众号向社会公告,要求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车辆合法证明来大队接受处理,逾期将依法拍卖或强制解体报废。截至8月底,公告已到期,对未来处理的车辆,由奉新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组织估价拍卖。
(十)已就业人员违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抽查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况发现,有2人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涉及金额2.61万元。2024年5月,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追回违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2.61万元。
(十一)收入户支出户未进行合并。按照规定社保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在同一家商业银行只能各开设一个账户,截至2023年12月,县医保局在农业银行开设2个收入户、2个支出户,分别用于核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支。截至2024年6月,县医保局已核销在农业银行多开设的收入户、支出户。
(十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少计利息。2023年奉新县农业银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部分资金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35%计算,收入户、支出户5个账户共计少计息418.91元。2024年7月,县医保局收到农业银行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补给利息418.91元。
二、2023年乡镇财政决算、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分别为澡下镇省级抗旱救灾资金6.48万元、县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款7.87万元;赤田镇抗旱、农业生产及水利救灾资金共计133万元。截至2024年10月,澡下镇、赤田镇已拨付上述专项资金。
(二)公务接待费超预算。2021年上富镇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29.02万元,当年县财政批复公务接待费预算28.52万元。2023年12月,上富镇制定了《上富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公务接待费报支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三)未及时分配产业扶贫项目收益。2022年柳溪乡店下村、球庄村分别取得民宿扶贫项目收益共计5.1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上述两个村均未按制订的项目收益预案对产业收益进行分配。2024年1月、2月柳溪乡球庄村、店下村已分别按照收益预案分配。
(四)衔接资金项目资产闲置。甘坊镇上村村农产品加工厂房一期衔接资金项目2022年10月完工,截至2023年9月1日,该项目还未对外出租,闲置时间长达11个月。2024年3月已对外出租产生收益。
(五)未按规定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2018年至2020年,东垦场将属场范围内环境卫生作业及农村公路(乡道、村道)日常养护作业2个服务项目承包给了奉新县睿丰清洁服务公司实施,而东垦场未对该公司承接的2项服务业务质量、作业工作量考核验收。目前人居环境由县统一外包,东垦场每月不间断按照县检查标准对农村人居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六)占用耕地、基本农田。有的村组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现象。如:上富镇董田村非法占用耕地6.14亩用于铺路,澡下镇汪家村罗家坪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0.18亩用于建房、挖井。2023年9月,经县自然资源局核实,对相关公司修建道路护坡占用耕地2.97亩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待后续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后开始报批建设用地;上富镇董田村对剩余3.17亩已完成复耕;2023年8月,澡下镇集镇办、执法大队和土地所已依法责令拆除非法占用房屋及井,将农田复耕,并按要求季节耕种。
(七)耕地撂荒。2个乡镇村组存在耕地撂荒现象,如:澡下镇龙溪村徐家组10亩耕地撂荒、上富镇路口村11.02亩耕地撂荒。2023年9月,澡下镇农办按要求将耕地平整好,复耕按季节种植水稻;2023年12月,上富镇路口村11.02亩撂荒地块已完成土地翻耕并恢复种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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