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发改发〔2024〕380号
关于奉新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改造和医疗服务能力
提升项目二次深化设计和信息化建设等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报来《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奉新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改造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次深化设计和信息化建设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奉卫文〔2024〕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奉新县医疗服务能力、信息化建设等,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奉新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改造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次深化设计和信息化建设等工程(2412-360921-04-04-750135)。
二、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县应星北大道与四贤路交叉口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信息化建设:包括综合布线系统、无线覆盖、一键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及大屏显示系统、音视频会议系统、排队管理系统及自助报告打印、医护对讲、ICU 探视系统、门禁管理、信息化网络安全系统、医疗信息化硬件系统、机房建设系统、医疗信息化软件系统、孕产妇幼保健管理系统、妇幼专用系统、婴儿防盗系统等。
(二)二次深化设计:包括 1#门诊楼二层检验科、2#一层消毒供应中心、2#一层影像科、2#二层手术部、2#二层产房、2#四层ICU、2#四层NICU。项目占地面积 3056 ㎡。设计内容包含建筑装饰装修部分、强弱电部分、暖通部分、给排水部分等。
(三)中心供氧和负压吸引工程:医用气体工程设计范围包含 1#门诊楼、2#住院楼、3#月子中心;项目共约 192 张床位(门诊楼 2 床留观室、2 床急诊室、2 床抢救室、1 床清创室、2 床吸氧室、2 床人流关爱室;住院楼 3 床预麻苏醒室、5 床一体产房、7 床 ICU、117 床普通病房;月子中心 51 床产妇病床)。
(四)厨房深化设计工程:厨房二次深化的内容主要是厨房布局设计和设备采购,包含货物架、工作台、洗水池、小炒灶、蒸饭柜、冰箱、消毒柜、保温车、留样柜等设施设备。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49.37万元,其中信息化建设797.34万元、二次深化设计1670.89万元、中心供氧和负压吸引233.44万元、厨房深化设计47.7万元;资金来源为专债资金。
七、招投标和采购事项:信息化建设、二次深化设计、中心供氧和负压吸引工程综合施工和设备购置均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厨房深化设计工程在江西省电子卖场或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通过邀请竞价或随机竞价方式进行采购。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八、请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