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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景贤亭维修工程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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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发改发2024295                   

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

报来《关于奉新县景贤亭维修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促进群众风俗文化交流发展,同意奉新县景贤亭维修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景贤亭维修工程

二、项目代码:2410-360921-04-01-539655

三、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县石溪管委会茶坪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

五、项目建设工期:两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包括景贤亭本体维修80.82,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149.78㎡,维修内容包括墙体、地面、台明、门修复,含步道安装、清洗工程、平整场地、环境整治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7.7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资金(宜财教指2024108号)。

八、采购方式: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在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或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交易。

、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41023日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水利自然资源局,统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0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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