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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一中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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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发改发〔2024〕51号


                   
奉新一中:
报来《关于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奉一中字〔2024〕0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改善办学条件,同意奉新一中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一中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3-360921-04-01-768020
三、项目建设地点:奉新一中校园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第一中学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更换花岗岩路沿石1102㎡,新建花岗岩树池围挡111m,更换透水混凝土地面2130㎡,PC砖人行道490㎡,校门真石漆更换2340.24㎡,更换校门电动伸缩门28m,新增值班室一个,上坡沥青混凝土300㎡,新建挡土墙36.9m³,透视围墙4.2m,自动感应抬杠1个,栽植桂花、樱花等乔木24株,栽植红叶石楠、花梅球等灌木116株,移栽香樟8株,移除乔木166株,香樟整枝326株,现浇混凝土人行道20m³,八字砖人行道铺设200㎡,消防车道警示线330㎡,树池砌筑49个,宣传栏5个,混凝土路面破除及修复1180㎡,HDPE雨水管583.3m,排水塑料管373m,砌筑井29座,PVC配管1124.22m,电缆井7座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5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334万元(宜财教指〔2024〕1号)和自筹。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4年3月10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自然资源局,教体局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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