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府字〔2021〕31号
奉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傅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傅群同志为县公安局督察长。
免去:
黄彩勇同志的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杨丽锦同志的县档案管副馆长职务。
下列试用期干部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本职工作,县政府研究决定,正式任命:
岳华丽同志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周凡繁、邹清、周剑波同志为奉新四中副校长;
邹建平同志为县冶城职校副校长。
上述同志的正式任职时间从试任职务时间算起。
2021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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