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府字〔2021〕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钟琪同志为干洲垦殖场场长;
刘恒同志为石溪管委会主任;
陈志辉同志为百丈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
邹友富同志为农牧渔良种场场长;
陈辉同志为干洲垦殖场副场长;
唐志鸿、陈思予、雷发铭同志为石溪管委会副主任;
姚斐同志为百丈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召轩同志为百丈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家莲、何平同志为农牧渔良种场副场长;
魏伟伟、王波、潘文同志为东风垦殖场副场长。
免去:
陈运强同志的石溪管委会主任职务;
宋芸同志的百丈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朱晓凯同志的农牧渔良种场场长职务;
涂发明同志的干洲垦殖场场长职务;
邓秋香同志的干洲垦殖场副场长职务;
宋华、余雅珍、熊露同志的东风垦殖场副场长职务;
张教业同志的百丈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彭志辉、帅强、吴灵同志的农牧渔良种场副场长职务;
魏高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下列试用期干部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本职工作,县政府研究决定,正式任命:
岳贤勇同志为县公安局百丈山派出所所长(正式任职时间从2020年2月算起);
胡家春同志为县公安局上富派出所所长(正式任职时间从2020年2月算起);
徐菁同志为县档案馆副馆长(正式任职时间从2020年3月算起)。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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