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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赤岸镇河头村板桥组秀美乡村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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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发改发〔2024〕46号


                   
赤岸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奉新县赤岸镇河头村板桥组秀美乡村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赤府文〔2024〕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对全县美丽宜居村庄和“七改三网”重点整治村庄实行财政资金补助的办法》(奉农办发〔2023〕12号)文件精神,同意奉新县赤岸镇河头村板桥组秀美乡村建设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赤岸镇河头村板桥组秀美乡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2-360921-04-01-949554
三、项目建设地点:赤岸镇河头村板桥组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赤岸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砼路面1005㎡,拆除围墙77.7m,移除电线杆2根,移除集装箱1个,新建沥青路面1039㎡,沥青路面改造4382.8㎡,新建砼路面3043.9㎡,人行道透水砖铺设85.6㎡,花岗岩安砌侧石510.88m,花岗岩树池118.8m,广场吸水砖430.14㎡,健身器材1套,成品坐凳3个,DN1200砼管326m,HDPE雨水塑料管753m,混凝土井8座,砖砌雨水检查井31座,雨水口54座,砌筑井39座,栽植桂花、樱花等乔木42株,栽植茶梅、海桐等灌木18株,栽植花卉319.8㎡,铺种草皮510.4㎡,太阳能路灯33盏,篱笆255.2m,垃圾分类亭1座,改厕30户,宣传栏1座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37.0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4年2月8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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