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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2024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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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发改发〔2023〕143号


                   
县住建局:
报来《关于奉新县2024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奉建字〔2023〕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人居环境,美化城市,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新建奉新县2024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一期项目(2305-360921-04-01-635487)。
    项目建设单位为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县冯川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3个老旧小区,改造共计户数758户,42栋楼,住宅总建筑面积12.92万㎡。
1、上园头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涉及 445户、24 栋楼、住宅面积 6.24万㎡。主要包括破除现状路面10764㎡,新建沥青道路13440㎡,改造排水管网3883m,现状化粪池清淤检修64座,公共照明灯22盏,改造燃气管网1695m,屋顶防水改造6730㎡,外立面改造38546㎡,楼道整治15234㎡等。
2、人民医院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涉及217户、6 栋楼、住宅面积 2.65万㎡。主要包括破除现状路面8180㎡,新建沥青道路10100㎡,改造排水管网1984m,现状化粪池清淤检修28座,公共照明灯13盏,改造燃气管网619m,屋顶防水改造4060㎡,外立面改造17258㎡,楼道整治7396㎡等。
3、五梅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涉及96户、12栋楼、住宅面积4.03万㎡。主要包括破除现状路面1848㎡,新建沥青道路2310㎡,改造排水管网697m,现状化粪池清淤检修8座,公共照明灯8盏,改造燃气管网320m,屋顶防水改造3172㎡,外立面改造11043㎡,楼道整治4732㎡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15.42万元、其他费用203.81万元(含设计费54.81万元、监理费41.49万元)、预备费110.7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六、招标内容:该项目综合施工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正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出具的《奉新县2024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
八、请县住建局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县住建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财审、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3年5月8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水利局,统计局,
自然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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