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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埠镇车坪村食用菌基地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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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发改发〔2023〕165号


                   
会埠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会埠镇车坪村食用菌基地提升项目立项的请示》(会府字〔2023〕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的通知》(奉财农指〔2023〕25号),同意会埠镇车坪村食用菌基地提升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会埠镇车坪村食用菌基地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5-360921-04-01-636502
三、项目建设地点:会埠镇车坪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会埠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增用地面积2.1亩,总建筑面积约750㎡(含装饰装修)。配套道路硬化600㎡,干式变压器1台,取水井1座。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1.6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奉财农指〔2023〕25号)及自筹。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3年5月16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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