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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数字经济孵化园及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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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发改发〔2023〕93号

                   
县国投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奉新县数字经济孵化园及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奉国投文〔2023〕4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江西函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奉新县数字经济孵化园及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的总体设计。
二、项目代码:2210-360921-04-01-131245。
三、项目名称:奉新县数字经济孵化园及配套建设项目。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5432.82㎡(约23.15亩),总建筑面积12172.88㎡,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1875.84㎡(含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现有建筑办公用房(256㎡)和警务亭(41.04㎡)。主要包括地下室4817.16㎡,文化展厅7058.64㎡,室外绿化15432.82㎡,抗震支架4817㎡,无障碍电梯1台,客梯1台,扶梯4台,摄像机20台等。
五、经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6860.87万元,其中工程费6069.82万元、其他费用487.56万元、预备费303.49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人防易地建设费。
请接此批复后,请进一步优化好施工图设计,抓紧各项开工前准备工作,早日开工建设。



                                       2023年3月31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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