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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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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发改发〔2023〕121号


                   
县水利局:
报来《关于奉新县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一期)立项的申请》(奉水字〔2022〕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赣西土木工程勘测设计院编制的实施方案、《奉新县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一期)实施方案审查意见》、县水利局出具的《关于奉新县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一期)立项审批的情况说明》和防洪影响评价容缺受理承诺书、2022年9月28日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用地证明及《关于加快2023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的专题会议纪要》(2023年1月29日奉新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的总体设计。
二、项目代码:2210-360921-04-01-116890。
三、项目名称:奉新县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一期)。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水利局。
五、项目建设地址:奉新县赤田镇、宋埠镇。
六、项目建设周期:10个月。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巨岭提灌站拆除重建,夏泽干渠管道化改造4.5公里,沿溪干渠衬护整治3.85公里。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76700立方米,土方填筑56000立方米,现浇砼和钢筋砼10716.41立方米,砂卵石7000立方米,草皮23000平方米,模板32900平方米,钢筋制安63.72吨,砌石204立方米等。
八、经核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5303.96万元,其中工程费2327.26万元、设备安装1581.12万元、其他费用1148.98万元(含勘察费192.1万元、设计费215.47万元、监理费92.93万元)、预备费246.6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自筹。
九、招投标事项:该项目综合施工、设备安装均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2023年4月24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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