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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水栏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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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发改发〔2023〕92号


                   
县生态环境局:
报来《关于奉新县水栏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奉环字〔2023〕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和保护水栏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新建奉新县水栏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防治项目(2108-360921-04-01-725068)。
    项目建设单位为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县澡下镇、仰山乡。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水源地安全保障工程:设置界碑4套、界标11套、界桩35套、宣传牌9块及交通警示牌12块,建设物理隔离带1009m、防撞护栏334m,新建7处视频监控;在库湾和库尾的水面上建设浮筒式拦截网924m,建设路面应急槽805m、跨河应急槽219m、应急池6个,购置塑胶手套、雨衣、增氧机、防爆探照灯等应急物资,配备微型全光谱水质预警设备2台、取水口水质自动监测设备 1台、便携式水质快速监测仪2台、无人船1艘、搭建水源地风险预警指挥平台1套;
2、入水库河岸带生态修复工程:实施183307.9㎡的水生植物立体构建,河道生态修复1736m;
3、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工程:建设污水管网主管网2099m、支管网2287m、入户管933m、检查井341个,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8座、分散式处理设施20个。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26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25.53万元、其他费用261.47万元(含勘察费23.3万元、设计费59.75万元、监理费65.3万元)、预备费8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0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400万元(赣财资环指〔2020〕26号)及自筹。
六、招标内容:该项目综合施工、设备购置均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及2023年3月2日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用地证明。
八、请县生态环境局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县生态环境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3年3月31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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