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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城市政府消防站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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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发改发〔2023〕99号


县消防救援大队:
报来《关于奉新县城市政府消防站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奉消字〔2022〕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公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奉新县城市政府消防站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的总体设计。
二、项目代码:2209-360921-04-01-477736。
三、项目名称:奉新县城市政府消防站建设项目(二期)。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3.3亩,新建建筑面积5832.81㎡(含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配套建设室外接电,燃气,绿化工程5760㎡等。
五、经核定,本项目总概算为1800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件。
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可研、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办公用房以及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2023年4月28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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